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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 30 Jackson 与梅兰芳那天下午我走进酒店,老爸和我第一句话是:Michael Jackson死了。OMG是我叫了一声,打开电视,正在直播纽约时代广场群众难以置信的面容,如他的前妻猫王之女所说:“It is a massive loss on many levels. Words fail me.” 我不是他的粉丝,但我也喜欢他的歌声和舞步。上初中时第一次听他的Dangerous专辑,就怔住了。MJ的声音高昂,尖细,富有磁性和穿透力,异常妖魅,并充满了不安全感。想起在伦敦时小米还抱怨重金难求一张今夏MJ复出的演唱会票,如今这次复出也成了断响。毫无疑问,MJ是继猫王和Beatles之后全球最伟大的流行乐手,Thriller仍然是全球销量最高的专辑。连续几日CNN夜间不断重播他的Moonwalk太空舞和Living with Michael Jackson专谈录。我也一连跟了几日,深深为他一生的错乱悲剧而扼惋。
MJ一生都活在不安和混沌之中:他不知道自己应该属黑属白,该作一个成人还是小孩,是活在炫目的台上还是平凡的台下,甚至四十岁后,由于身体注射原因,声音也变得非常女性,雌雄难辩,于是所有的媒体都称他是一个怪胎。但是他非凡的音乐才华是无可否认的,西方媒体仍旧公允地称他break all the boundaries, a mix of black and white, a legend of all times. 我看了几集他以前的采访录,印证了媒体对他的诸多报道。在台下他确实非常害羞,不知道怎么回应尖锐的问题。当老道的采访记者对他的整容,娈童,童年,婚姻,育子,破产等问题诸一盘问时,他不知所措,有时就直接用手挡住自己的脸,一再否认,并痛苦的呻吟:“Why are you keep asking me all these?” 媒体称他为man-child, a never grown-up。他自己在采访时对他打造的梦幻庄园Neverland Ranch和最大的爱好便是收集各国小孩子和猩猩玩耍也直言不讳:“Yes, I am always Peter Pan in heart.” 对成人世界的恐惧让他的心理年龄一直停留在十岁,并且对台下的凡人生活方式充满了不安全感。他说 “I would like to sleep onstage if possible, seriously. That is a safer place.” 过早的失去童年让他一生都想尽办法重新弥补和重温这种感觉,然而过早的成名也让他不知道如何在复杂的成人世界里自处。八十年代中期后他颠峰不再,近十年来更是没有出过新歌,更没想到五十岁时竞便撒手人寰。
在旅途中我找出他以前的表演,在台上怎么看他都是老辣的,完美的,激情的,有着穿越文化和民族的感染力,绝对是一个时代的偶像。在台下他却是一个可怜的孩子,在父亲阴影,种族主义,名利权势层层重压下,一直找不回自我。
我想到了梅兰芳,这是近日的旅游车上放的一部电影。虽然以前听闻对黎明演的梅兰方恶评如潮,我看了以后觉得这片子比想像的要好。特别是有几句台词印象深刻。邱如白说:“梅兰芳不是你的,不是我的,是座儿的,是这个时代的。”这些超凡的表演家的命数是归座儿的,是台上的。他们的凡人一面无可奈何的泯灭去了,作明星的代价之一便是自己很难再为自己而活。
更到位的一句话是邱如白劝孟小冬离开:“在遇到你之前,畹华一直是孤单的,哪怕有我们在。 但正是这份孤单成就了梅兰芳。”杰出的艺术家或许心底里都是孤单的。太热闹或太和谐怕就生不了出世的灵感。Michael Jackson也一直是孤单的。
以前学习戏剧理论时,老师讲过古希腊的悲剧起源和社会功用。人类是需要表演和仪式来不时的宣泄和放释情感。用莎士比亚老套的话说,人生下来就在演戏。今天,普通的我们自然不需要像MJ或梅兰芳那样痛苦地分裂,却也常常面对楚门的世界里那种appearing or being的困惑:是活给别人还是活给自己多一点。
电影里邱如白与梅兰芳初次见面,惺惺相惜,说:“我已经不知道应该把你当成一个女人还是一个男人看了。你演的太美了,但只有心底纯净的人才能表演出那种情欲之美吧。。。活的真,才能演的真。” 这一句话我是相信的。真正的美感总能超越性别,种族,信仰,感染众生。心底纯净的人,走得远。 June 25 TombstoneWhen I am on a roadshow trip with parents, Frank finally sent over a message saying he is doing the real roadshow for the deal I was involved last summer. He said he would keep a tombstone for me after listed. I guess it was the word "tombstone" that got my head instantly hit an old idiom: the Nobel prize is the ticket to one's tomb. During the summer, I was very much intrigued to see lots of tombstones piled on star analysts' cubicles, and could not help wonder why it is not called a "trophy". After the summer, I thought it is indeed a very accurate name as most of the time, you don't know whether the deal is heaven or hell for the client or for you; it could have cost bankers' an arm or a leg; it is like a trigger for prison break upon bonus day. When I was in London, I happened to see a friend and overlooked an MD's tombstone room, and it was like a diamond exhibition. My friend said, the more tombstones you get, the more powerful you are in the city. I can well imagine how peers vie over who owns more those shining stones on the table.
To me, I was quite surprised as interns usually don't get a tombstone, let alone someone like me who is not returning. This is my only and presumably the last tombstone. Anyway, I still feel somehow amused about this idea, and opened the financial news, reading: "Chemspec opens strong but finishes flat on debut". It is a small-cap IPO that will soon fade out of the news run. But it let me know an impressive local entrepreneur, two awesome working buddies, and quite accidentally be able to refer a job translated into an offer for a long term friend. For this inter-connected reason, I am delighted to own a tombstone, and wish later to erase the dollar amount and replace it with the names of all the great people I bumped into.
Glory is at best a trophy to play with periodically. Motto is something one can ponder over for a life time.
June 17 毕业了May 21 A note on Puerto Rico从波多黎各红眼航班回来后就埋在一堆无穷无尽的作业中,本来不想写游记了,刚看到星儿的博,决意还是要为自己的旅程留一笔。 我不是一个beach person,但是对中美众多小岛喜欢已久,在毕业前想着就再出去一次吧,于是早早在猪流感暴发前定了票。结果越临近越闷,一是毕业前事情越来越多,二来猪流感暴发得让老爸老妈都劝我不要去了。我心痛不能refund的机票,临走前一天还听老妈的话从Walgreen搞了一个口罩,结果自然是被钟钟和万导当笑话。 波多黎各是盛产美国小姐的地方,当地辣妈多不胜数,我流着口水和钟钟一起恶狠狠地看着一路上的美女。除此之外,我干的正事包括:晒日光浴(中途N次淋雨,躲雨,却又晒伤了),喝当地著名地朗姆酒(75%纯酒吓死我,只敢喝mix cocktail),抽第一根雪茄(被星儿拍了不良少女街边吸烟照),第一次开山路 (惊魂未定),吃多了Monfongo (建议后人尽量不要点加勒比的这种主食了,芭蕉炸的泥。。。), 大大hike一把rainforest (心痛我新的花花拖鞋,早知道这么hardcore我就带运动鞋,害得我下山步步惊险),去了传说的bio bay (有些事不是亲见就是没法想象)。 细说几件正事。第一是开车,我懒着一直到去波多黎各的前几天才去考了驾照。然后手痒了,和钟钟分开各自开了几段。三湾人民开车那个猛啊,高速变道从来不打灯,一开得慢后面便嘀声四起,山道上转弯迎面来车都不减速,害我一个没怎么上过高速的本本族开得心惊肉跳。最惊险的就是开到小道上,星儿下去问路门没关,钟钟让我去关门,我估计当时在神游呢,于是手刹和P档都没动,就跳下车了,没想钟钟也下了车,只见小蓝车顿时以10码的速度无人直直的向前面一车撞了过去,吓得我和钟钟一左一右的狂追着车,星儿在旁边已经呆了,以为看到了“上帝发疯了”的电影情节,旁边的路人也都在惊叫。我心中一凉,闪过无数个以我名义买的保险够不够的念头,一边最终奋力硬是伸手拔住了P档。这件事成为我短短几日驾车生涯的标高。钟钟和星儿逼我不如自己交代,以妨他们说出去更搞笑。好吧,写就写了,谁怕谁! 第二是Bio Bay之行,全球有五个生物光湾,其中三个就在波多黎各。一早前看网站也想不出是怎么样的。等日落了Kayak船队出发,费力划过茂密周折的从林后,一小时后终于到了豁然开朗的生物光湾,总算我们运气后来几天很好,没有月亮没有下雨,一片海荧光生物闪闪发光,黑夜中桨过之处片片荧光,把手伸下去,整个手臂立时流光泻金,洵洵生辉,像我整个人有了魔法一般,只是现在禁止游泳了,不然一跳下去是何等光景啊!天地造物之奇妙总让我深深折服,回程时已是漆漆黑夜,寂寂无声,唯有一路星光流水送我上岸,谁知那多少神妙尽数掩在林中。 第三是日光浴,觉得这算是第一次体会mindless,就躺在沙滩上,脑子里什么也不想,放真空,发觉实在是很美妙的事,一晃就是几个时辰,时间好像都没有意义。海滩就是用来游的,沙滩就是用来躺的,暴殄天物就是犯罪。 自从伦敦回来,我变得害怕旅行,我怕旅行地太过频繁造成的审美疲劳,我怕自己将来失去了见到新风景的激动,我怕自己和自己某天说“嗨,这里不过如此”。有朋友问起旅行的意义,我以前一个人旅行时曾想过,觉得旅行是一种状态,让人变得敏锐,精简,感恩,随遇而安,生活在别处。而今我回信的时候想着旅行不是一个人的事,是让你听听生你养你的广袤世界的脉动,在一脉相承的自然与人文中体会什么是休戚与共,万物有灵,有一种会心的快乐。就像趁这次机会终于看完的The Alchemist中说的那样:Everything on earth is being continuously transformed because the earth is alive…and it has a soul. We are part of that soul, so we rarely recognize that it is working for us. …He learned the most important language in the universe: love. One is loved because one is loved. No reason is needed for loving. It is true that everything has its Personal Legend, so each thing has to transform itself into something better, and to acquire a new Personal Legend. Love is the force that transforms and improves the Soul of the World, because when we love, we always strive to become better than we are. May 06 猛虎与蔷薇 (话多,慎入)我喜欢上与entrepreneurship相关的课,因为我向来是喜欢entrepreneur的。特别是以前作项目认得一些创业者,采访过一些又看过一些人的传记后,就更加敬仰。总觉得和这群可爱可敬的人相比,好多人的痛苦也算不得痛苦,好多人的成就也算不得成就。转折点是我大学某晚呆在3108自修,却不知道晚上是易趣网的讲座。所以那一天意外见到了邵亦波,从那一刻起就被雷到了,有了花痴一样中学时代追星的感觉,对商业徒然有了兴趣,改变了我的轨迹。到现在我还想着为什么有这么完美的人呢!谁说老天是公平的呢,老天绝对是厚此薄彼的。
然而却是到了现在我才说得清楚一些为什么喜欢这些人,因为他们大多是有着真性情和大智慧的那一类。
真性情的人敢爱敢恨,有勇气,能直面现实。每每提到性情中人总是会想起老王和棍子,他们俩都有一句相同的名言。
老王和我一个analyst class,特别聊得来。有一次集体training,晚上出去游泳,然后大家吃吃喝喝的陆续去睡了,只有我和老王神聊上了瘾,在沙滩椅上聊到了凌晨四点,聊了什么现在大都忘了。只记得老王的名言:“我去作XXX事好了,难道我会死啊?”反正不会死,就硬着头皮上一下。我特别欣赏老王,一来他是个全才,数学少年班的脑子加上特别完整的人格,二来就是他内心底里这种不是太把自己当回事,没有许多面子顾虑的性情。老王要结婚的前日,我笑他说:“24岁芳龄,你这就嫁拉?”老王装作一脸苦闷地低着嗓子和我说:“唉,小维同学,其实我早早定下宏伟的人生计划,就是29岁我功成名就的时候风风光光娶妻,可不是像现在这样啥都没有就结了。”结果老王同学一骑绝尘,25岁时更是有房有车有新工作,我们望尘莫及,所以至今都气愤不已。老王轻描谈写地和我说他找了新工作也让我佩服不已,他不占升职的名额,和老东家好聚好散,在家里硬是作了几个月家庭妇男,苦苦钻研喜欢的另一个与以前毫不相关的领域,自费去行业大会结识相关人士,最后真的成功了。现在老王有喜欢的事业,特别投入。我还特别想念当年有一段时间他为了表示对我们那个魔鬼项目不满,天天蓄胡示人,说着“我本是诗人,却不幸沦落到这一行”娱乐大家,让经理没折的样子。
棍子出身军队,在大学里是个混混。我却和棍子作了哥们,可能我也自小有点匪气,当时对特别有进取心的男生反而很害怕,而棍子却是一个可爱的流氓。有一次棍子要追我们系的系花。我还想帮点忙,不想棍子说自己会搞定。我十分惊讶,问他是如何出手。棍子说就晚上跑到她教室门口,等她下课出来,和她借一步说话,把她堵到墙脚,然后说“那个谁,我们搞个对象好么?”我到抽一口冷气,说你就不怕被拒绝么,棍子耸耸肩说:“那有什么,我们那家乡都是这样表达的。再说被拒绝难道我会死么?”
就是这句“难道我会死么”最得我心,很多时候,就退不到那个份上。老王和棍子却想得豁然,或者说与丢面子相比,他们更没法忍受自己端着去白白流逝一个机会。
所以也特别喜欢康熙来了,喜欢小S,喜欢蔡康永,一个让人不能端着的节目。小S够辣 (婚后好像也收敛了很多),恬不知耻的可爱。而康永,他的LA流浪记让我在复习会计时当调料看笑破肚皮。他的人和主持,不愠不火,亦正亦邪,极有厚度。
与真性情相比,大智慧却是要靠时间修炼,平时若能偶有吉光片羽的刹那,已是受用无穷。OB课里大家都学了很多decision making bias,但是知道是一回事,做到又是另一回事。和自己说要放下,要放得下。李安在卧虎藏龙中借李慕白说“紧起拳头,你只有你自己,松开掌心,你就有全世界。” 释怀和开放,我觉得算是智慧的开始。
以前和朋友们作过一个项目,想采访一个在海外读书工作的华人,德里希介绍了他朋友Bea。Concall之前我问这是个什么样的女生。德里希好像突然词穷,最后只发我一篇她写的类似自传的东西,说你自己看吧,我觉得她比较“拙”。读了文章,采访过后,我觉得“拙”实在是一个很精辟的总结,不像别的被采访者总显得过分敏锐,她却不经意地聪慧在拙朴,不是装谦虚,却对复杂的世界保有事实求是的迷茫和天真的探索及热爱。颇有点像渡边淳一写的《钝感力》,遇上“拙”的人,实在有像发现未经开采宝藏般的惊喜。
最近有机会又采访entrepreneur,问起他们要找什么样的人这类问题。突然看到一位创业者朋友的nick改成: “坐下来可以读书,站起来可以杀猪”。实在太绝!这种要求好奢侈,但若可以作到像农民般务实,又像诗人般怀有理想自然是最好不过。
到了最后,是不是都在两元中寻找一个度呢:正与邪,灵与肉,理想与现实,理智与情感,个人与社会,开放与固守,敏感与钝感,有着强烈的自我,却又能轻轻地把自己溶进万物。。。近来偶而重看余光中先生的《左手的掌纹》,读到一则“猛虎与蔷薇”,顿时觉得先生把我想的和没想到的都说了出来。
英国诗人萨松有一句不朽的名句:In me the tiger sniffs the rose,先生译作,"我心里有猛虎在细嗅蔷薇"。先生的注解如下:
猛虎象征人性的一方面,蔷薇象征人性的另一面,而“细嗅”刚刚象征着两者的关系,两者的调和与统一。原来人性含有两面:其一是男性的,其一是女性的;其一如苍鹰,如飞瀑,如怒马;其一如夜莺,如静池,如驯羊。所谓雄伟和秀美,所谓外向和内向,所谓戏剧型的和图画型的,所谓戴奥尼苏斯艺术和阿波罗艺术,所谓“金刚怒目,菩萨低眉”,所谓“静如处女,动如脱兔”,所谓“骏马秋风冀北,杏花春雨江南”,所谓“杨柳岸,晓风残月”和“大江东去”,一句话,姚姬传所谓的阳刚和阴柔,都无非是这两种气质的注脚。两者粗看若相反,实则乃相成。 有人的心原是虎穴,穴口的几朵蔷薇免不了猛虎的践踏;有人的心原是花园,园中的猛虎不免给那一片香潮醉倒。所以前者气质近于阳刚,而后者气质近于阴柔。然而踏碎了的蔷薇犹能盛开,醉倒了的猛虎有时醒来。 人生原是战场,有猛虎才能在逆流里立定脚跟,在逆风里把握方向,做暴风雨中的海燕,做不改颜色的孤星。有猛虎,才能创造慷慨悲歌的英雄事业;涵蕴耿介拔俗的志士胸怀,体贴入微;有蔷薇才能看到苍蝇搓脚,蜘蛛吐丝,才能听到暮色潜动,春草萌芽,才能做到“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天国”。在人性的国度里,一只真正的猛虎应该能充分地欣赏蔷薇,而一朵真正的蔷薇也应该能充分地尊敬猛虎;微蔷薇,猛虎变成了菲力斯旦(Philistine);微猛虎,蔷薇变成了懦夫。 完整的人生应该兼有这两种至高的境界。一个人到了这种境界,他能动也能静,能屈也能伸,能微笑也能痛哭,能像廿世纪人一样的复杂,也能像亚当夏娃一样的纯真,一句话,他心里已有猛虎在细嗅蔷薇。
愿我心中,常有猛虎,细嗅蔷薇。 April 27 Once in the middle of nowhere终于与Grace一起重回了一次Beloit,一别已近八年。犹记得当年我下了飞机收拾停顿,晚上出来对着大片草坪,座座古屋的情景,觉得一切如此不真实,就此与中国隔了一个大洋,那时我不到二十岁。听到校训“Reinvent yourself”那一刻时莫名的激动,仿佛就此无限自由,天高任鸟飞。 那一种Liberal Arts Education的精神就此深深地注进我心中。典型美国的中西部小镇,丝毫没有上海车水马龙的都市风情,说穿了什么都没有, we were literally in the middle of nowhere,记忆中只有青青的草地,永远的牛仔裤和跑鞋,周末硕大的omelette, 和那一条走过千百次从食堂到图书馆的小径。那一时太纯粹了,生活中除了吃饭睡觉只有读书和打工两件事。
车子开到Chapel St.时看到开放的校园和那两个熟悉的土丘,两人都好激动,终于回来了!我们或许变了很多,但这里除了一幢在建的科学楼,几乎什么都没有变,时间像完全停止了一样。只听得grace从图书馆出来一个劲地说unbelievable, unbelievable! 重新走上那些小路,成堆的旧幕重现:第一次住进co-ed, 早上旁边冒出一个男生一起和我刷牙,说How are you时的好笑,第一个周末在图书馆的角落绝望地奋力阅读500页的Uncle Tom’s Cabin; 第一次收到满是红笔的作业批注: You don’t know how to write; 在地下室找Ian谈话时止不住的眼泪,他温柔的目光和递过来的纸巾; 每一次法语课dictation完全找不到北,望着Jack发呆:what the hell are you talking about??? 对着图书馆里成堆的WSJ写分析时的无知懵懂; 站在台上present美中台关系final paper时止不住发抖的紧张; 暑期凌晨四点档在保安处值班时面对一大堆call in和security check的手忙脚乱, 深夜顶着从未见过的暴风雪一深一浅地走回宿舍,头一回发觉同性恋男生是如此可爱,见识了黑人发酒疯可以要人命。。。
走进Warren的办公室,他还把我们三个的照片高高地放在书架上,这么多年他都这么喜欢中国学生。走进新的科学楼参加教师颁奖礼时,旁边掠过一个略显苍老的身影,我呆了一下:Professor Shields, is that you? Phil也很吃惊地看着我好几秒钟,搜索着这是哪一个学生。 我一直记得他的机敏洞见,他作的棒棒鸡和他两个无比精怪的女儿。无缘上他的课,可我却没来由地喜欢这位哲学教授,之前遍找一圈教学楼找不到他的办公室,却在这一刻撞到了!Host mother Bonnie几乎也没有变化,还是带我去吃一样的Chinese buffet,还是一年接一年地host中国女生,领养孤儿,为社区新建收容所,不收取任何回报。就是这样一位单身老太,还在工作,却永远都那么高兴,那么热情,让我觉得在这里总有一个亲人,可以随时和她回家。
我对这个小镇始终深深感激,这里的一段时光对我影响深远:淡泊的自处,对人的温情,欣赏不同的事物,说你行你就行的阿Q精神,还有那个倍有鼓舞力量的美国式拥抱。。。 April 20 与蒙克一起呐喊周末小连提议去看蒙克画展。虽然下着大雨,我却欣欣然。一是好久不去Art Institute,二是对神秘的蒙克颇有兴趣。我对这位画家的记忆只停留于其名画“呐喊”。因为那也是一幅令人过目不忘的惊世之作,还清楚的记得大学时郑元者教授对此画的推崇和点评。
不得不说这次办的“Becoming Edward Munch: Influence, Anxiety, and Myth”是我近年来看过的少见的成功展览。主办者非常用心,不仅把蒙克各个阶段以及各个主题的画逐一列出,更列出了同一时期对其有重要影响的其他画家作品,还有每幅作品木版石刻等不同画法的介绍,看得很三维,很透。
作为二十世纪现代表现主义绘画的先驱,蒙克的画风带有挪威人生来的单调,压抑,阴沉,也有精神病倾向中涌出的绝望,孤独和瞬时的解脱,还有一种现实主义的逼真和不设防。他画的主题有限,使用的背景也就是几种,甚至人物的脸型和表情都一直很单一,但是一路从Melancholy, Anxiety, The Femme Fatale, Sick Child, Nature等主题下来,可以清楚的看到蒙克从一个青涩少年急于摹仿大家到逐渐寻找到自己的历程。渐渐地,使用的色彩,人物,背景都变少,越来越简单抽象,尤其是木刻后只留下若干简单的线条,而后色彩主题又慢慢丰富起来,隐隐有大家之风,形成运用自如的通感。中后期作品的意境格外耐人寻味。尤其是那幅月夜(Moonlight), 这乡村背景蒙克反复使用,一开始在Melancholy主题上是一种朦胧忧伤的味道,后来加了不同的女主角,或沉默或奔放,又是另一种味道,最后在Nature时期,索性没有了人物,只有一方静静的光影池水,却竞觉得也不输给梵高的星夜。
依然觉得“呐喊”(Scream) 和Anxiety是他的至高成就。创作呐喊时,蒙克描绘了一种世界末的恐慌心态:“I was walking down the road with two friends when the sun set; suddenly, the sky turned as red as blood. I stopped and leaned against the fence, feeling unspeakably tired. Tongues of fire and blood stretched over the bluish black fjord. My friends went on walking, while I lagged behind, shivering with fear. Then I heard the enormous, infinite scream of nature.” 令我觉得折服的是我相信无论谁走到这幅画前停留片刻,便会产生一种通感,你会仿佛听见那种声嘶力竭的尖叫,看见那个人的梦魇,而那一片混淆动荡的天河和道路像是要把你席卷吞噬。换言之,这是一幅可怕的作品,你不想多看但忍不住再看,那失真人形的表情强烈地刺激着视觉神经,哪怕变成了黑白石刻也丝毫不减其力量。人类的孤苦,宇宙的无垠,生命的焦灼,恐惧和无奈全聚集在这幅画中,淋漓尽致,毫无掩饰。若不是对人心的参悟,没有感受众生的呼吸与痛苦,哪可能拥有这样的笔力。
回程的路上,小连及几个朋友问起现在有谁会让你有兴趣读其传记。我们想了想,都没有。有些名人离我们太遥远,真的给一本传记,我也懒得看。想想没有来看蒙克展之前,对他的了解和看后差异甚大,一个人短暂的世界就可以丰富至斯。而平时若不是因缘际会,我怕是既没有兴趣,也没有容量去好好了解一个人。
每个人的表达方式又是如此不同,有的人善用文字,有的则用绘画,摄影,歌曲,方言,动作等等不一。我们不能强求每个人用一种自己习惯或擅长的方式,然而我们也难下功夫去真的了解不同方式背后的心灵悸动。有一刻,注定是孤独的,就如蒙克的一幅画名:Two Human Beings. The Lonely Ones. 古今中西许多的艺术作品难免涉及人之孤独这永恒的主题。鲁迅在他的《呐喊》自序中就曾写过:“独有叫喊于生人中,而生人并无反应,既非赞同,也无反对,如置身毫无边际的荒原,无可措手的了,这是怎样的悲哀啊,我于是以我所感到者为寂寞。”
“知音少,弦断有谁听”的感受是真切,但终究有些孤芳自赏。而真的惺惺相惜的相知之乐需要不时的问候,回应,切磋,言欢,最好有一刻彻底忘了自我。 April 14 小团圆二月末,张爱玲事隔三十三年的自传遗作终于见世,一时间华人社区洛阳纸贵。
我只在大一的暑假看过张爱玲,当时从图书馆借了她的小说文集回家,老爸却十分不喜。老爸说这等顾影自怜,无病呻吟的东西少读为好。我读着读着也暗自心惊,张爱玲的文字功夫是一等一,但笔调之尖锐苍凉总让我读过后坐立不安。我怕此类东西多读自己格局也变得小了,自那一季后便再也没有看过张爱玲。
直到来美与众人一起看“色戒”,方才又遇上张爱玲。想来当时四男四女一起去电影院看也是一壮举,大家回来车上讨论激烈,意犹未尽。我看后觉着其中微妙之处怕是只有中国人可以欣赏,尤其是英文名Lust, Caution 起得传神。日日里凡人谁不遭遇欲望和自我控制的交战。只是纳闷谦谦如李安,何以此次表现方式如此激烈。是夜,找出张爱玲原作,不过一万来字。看后,佩服的不是张爱玲, 是李安。一个主题句,李安竞如此演绎,却可惜了汤唯。
这个周末抽空看了《小团圆》,看得我又一次心惊。张爱玲这女人算是豁出去了,写自传写成这样,真是让读者不忍心。一如既往,她还是写乱世爱情,写家族恩怨,写人性根子上的纠结。只是她五十多岁写时功力已臻化境,把自己与胡兰成和与母亲的过往直白得解剖出来,读起来时时如有针扎,掩卷余韵难尽。
这般的爱情故事也算是极品,难得的是张爱玲用一种抽离的目光冷冷地切割着当年的自己。
第一次之雍(胡兰成)见到九莉(张爱玲)说喜欢她的小说,跑来见她 “如果是男人,也要去找他,所有能发生的关係都要发生。”这样的情话怎不令人心惊。
九莉有忿恨的爆发,之雍离开时写给自己的诗: “他的过去里没有我, 寂寂的流年, 深深的庭院, 空房里晒著太阳, 已经是古代的太阳了。 我要一直跑进去, 大喊‘我在这儿, 我在这儿呀!’” 读着怎不令人心痛。
之雍依旧拥着他的花花世界,九莉在落寞中自嘲: “她像棵树,往之雍窗前长著,在楼窗的灯光里也影影绰绰开著小花,但是只能在窗外窥视。” “如果真爱一个人,能砍掉他一个枝干?”读来阵阵心惊而悲伤。
重逢时九莉应该是失望得无以复加,但张爱玲却用着冰冷而近乎残酷的笔调写这一段: “他们的过去像长城一样,在地平线上绵延起伏.但是长城在现代没有用了。” 而九莉少女时,曾想过:“他逃亡到边远的小城的时候,她会干山万水的找了去,在昏黄的油灯影里重逢。水远山遥的微笑望到几千里外,也许还是那边城灯下。”
结尾处是九莉的一个梦:“青山木屋蓝天,阳光下满地书影摇晃,松林中出没着好几个小孩,都是她的。然后之雍出现了,微笑着把她往木屋里拉。九莉醒来快乐了很久很久。”这是通篇苍凉中唯一温暖的注脚,折射着张爱玲伤痕累累后内心深处朴素依旧的期许,让人觉得她哪里是那个万事不介怀的她,简直柔弱得不盈一握。
最后一句话最是苍凉:“象‘斯巴达克斯’里奴隶起义的叛军在晨雾中遥望罗马大军摆阵,所有的战争片中最恐怖的一幕,因为完全是等待。” 这终了的心境是何等的孤寒。悲天悯人,是由此而生。 方有点懂得张爱玲的那句名言: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书中有一节九莉说人人都是数学上的一个点,却没有重量厚度。唯有她,有重量厚度,却在坐标系上找不到位子。看到这里,我真的叹了一口气。张爱玲怎么会担心没有位子,她写的看似小小的五味情感,灼热熨贴,穿越时空。千百年来,人自身的进化微乎其微,现代的我们不也经历同样的挣扎浮沉。她一支利笔,扎着自己,也扎着读者。不痛哪来的觉悟。
张爱玲写这本小说的初衷是为了抵住胡兰成的《今生今世》,为了说“爱情幻灭后,总还有点什么东西在”。果然留下了很多。确实如推出这本小说的出版社所说,这是一本清算的小说,清算张爱玲一生的各种情感。透彻自持如她,自己与自己在历史中的小团圆便以足够,又何需要中国式虚假的大团圆来安慰?
然而再善于解读,再通达了世,再无需团圆,她终也需有一个人来读懂。就像九莉说的“自从写东西,觉得无论说什么都有人懂,即使不懂,她也有一种信心,总会有人懂。曾经沧海难为水,更嫌自己说话言不达意,什么都不愿告诉人了。每次破例,也从来得不到满足与安慰,过后总是懊悔。” April 04 毕业前夕综合症回芝加哥已一周,对于已经是最后一学期,在这里时日不会超过三个月这件事还是一时无法接受。钟钟在从机场接我回家的路上告诉我未来的新东家可能大幅减薪的事后,我就心情暴差。但到了家里,看到久违的四面落地大窗full front lake view时,心情又超级好。毕竞伦敦的小屋还是不能和这里比,想想以后估计回国后再也住不到这样赞的view了,现在我看,我看,我看看看!
回来和众人吃饭,发觉一半二年级仍然没回来,在外逍遥,另一半同学本学期都只有零门,一门或两门课。我这才深刻地体会到无间道里说的,出来混都是要还的这句哲理。上学期我在伦敦爽了,把P/F quota也用完了,这学期我真的彻底死菜。为了fulfill concentrations, 我用尽points, 有幸选到三门王牌课,但绝对的hardcore。就一门法学院的课估计就可以抵上我在LBS的四门,同学们,这学期晚上要是找不到我,就去法学院图书馆吧,我一定是死在里面了。上了法学院的课,我彻底相信美国的law school和b-school的学生真的不是一个水平级的,我的智商也只能读个商学院,对于JD毕业生高山仰止。鉴于是最后一学期,加上LBS没上到什么好教授,我疯狂地想去旁听所有的好课: Cases in Fin Mgt, Pricing, Structure & Strategy, Law, Econ & Biz…..(同志们,还有什么,记得要告诉我!)是的,我继承了Chicago nerdy的优良传统,虽然学习能力在第二年锐减,但是态度还是一向好的!有些看官以为我在欧洲逃了无数课,这里郑重声明,我在那里三个月一共只逃过一次周五下午半个小时的课,为了赶一次周末的飞机。不过第一周的shopping式试听让我死心,知道不可能去旁听所有的课。 坐在前排听了一个小时的portfolio management后立马走人,吓了旁边格雷丝和克姐一跳,大概现在年纪大了,知道it is so not for me,不愿再浪费时间。
在伦敦的时候给自己写了一个to-do list, 要在上班前听哪些音乐,看哪些书,哪些电影,买哪些东西, 学烧哪些菜。现在发现完全不够时间,本学期还要explore Chicago,帮父母搞签证,学车,CFA (这两项基本无望),还有一堆美国的旅游计划。CJW和玛丽已经开订六七月的路线,要我订时间,真是一个头两个大啊,才回来又要出游,不要催我,我会想的!虽然喜欢旅游,但是经过差不多四个月的持续旅游后,我也有点扛不住了。还有锻炼,从07年第一次住进Regent’s就告诉自己不能浪费大好湖景,清晨要出去慢跑。但是到现在一次也没有跑!自行车只有第一学期狠用了一把,但也只在lakeshore上骑过一次!(就是买好骑回来的那次)。也没有用楼下的gym,所以在Obama当选前一次也没有撞到他!游泳衣放在学校的locker里,上学期一次也没用,所以在去伦敦packing时在家里找了半天。怎么办?!还说是属于永远会给自己找事干的那种劳碌命,其实惰性巨大!学校里还有一堆活动,已经收到DisOrientation Series的信, 我还想恢复打牌,去downtown各种餐厅FB,还想在Booth Fashion Show上走人生第一次猫步。。。完了,这学期只能靠double expresso了。
Somehow,我对要回国这件事恐惧大于喜悦。不是说不想回去,当然是非常想家,想早点回去的。但是不知为何,有点近乡情怯。特别是两年没上班,自由惯了,心性散了,使用excel, ppt什么的功力也退化了,本来就不学无术,对于要重出江湖这件事总是非常心慌。但是鉴于悲惨的经济大环境,鉴于没有人愿意养我的option,只能用接下去几个月时间慢慢接受现实,调整心态,回归祖国怀抱。另外,不能开源,只能节流。别了,我梦中的Canon 450D,mac-air,Cartier tank…. March 30 穷游记9 Cote d'Azur & Provence --- Rendezvous便少一碗粥 在欧洲最后一周和克姐去了法国南部的蔚蓝海岸和普罗旺斯,主要是随便看看那些小镇。吃无论如何都是在法国的重头戏,上一次和Xin在巴黎没有吃过瘾,这一次又遇上克姐和我在吃上臭味相投,两人不时互相怂恿,一路上较之我一个人旅游多出N个甜点和大餐。我们两人也算是特别尊敬食物了,基本上把饭店当成和景点一样重要。
但这一次的吃的经历只能用曲折形容。第一天在尼斯寻访LP上推荐的饭店,在山路上费尽周折终于找到时,店员说七点开门,当时五时半两人已饥肠漉漉,无奈在广场中心一海鲜馆用餐,只吃了六只中虾,花去十几欧,心痛不已,发誓第二日要补回来。第二天到海边继续寻访LP上另一家饭店,却发现店址已改,只能苦等半个来小时随便等哪一家海边饭店开业,当夜第一次吃到驼鸟肉,觉得与老牛肉无甚差别。。。第三天在艾维农旧城里下午走过LP上的明星饭店,晚上说好回来吃,怎奈两人方向感每日过了五时就骤降,在小小旧城里绕了大半个小时,死活找不到,只好在主街上吃了一顿非常美国化的大餐,心中十分不忿。第四天回艾维农,两人打定主意一定要去那家明星饭店,鉴于前几日的教训,两人混迹磨时到六点半才信步踱到那家饭店,心想今天地址对了,时间对了,无论如何也可以合法享用了。却不料侍者彬彬有礼的说我们八点开门,老何我真的要当场昏厥。克姐不死心,索要菜单一看,侍者却说没有菜单,每日都不一样,当日菜种要八点才出来。我俩对视一下,都觉得无法再忍一小时,饿死鬼投胎的我们逃去了另一家。第五天在尼姆更为夸张,两人硬是挨到八点左右,结果LP上两家饭店分别在主街的两端,却全部关门,我们绝对就是那台湾流行歌曲唱得忠孝东路走四遍,遍寻不着要抓狂的那个状态。绝望中走进小城周围唯一亮灯的一家。我吃了N天红肉,终于这一天准备学克姐吃鱼。结果大妈无比歉意的看着我们,说不好意思,鱼只有一条,只够作一份。。。总而言之,法国人就是完全抱着作不作生意都无所谓的态度对待游客,要吃法国大餐的看官们请一定要有耐心和雅量。
说起吃,我绝对是越来越肉食主义,特别是来美后自己动手烧更加变本加励。进了大学,发觉二教食堂的小排如此美味,彻底改变了以前家中吃白肉的积习,对猪肉,牛肉,羊肉等一律来者不拒。记得有次回家老妈问我想吃什么,我竞一迭声的说叉烧叉烧。把以前自己调侃老爸的什么“肉食者鄙”,“茹毛饮血”等说辞都抛在脑后。去年夏年实习完回家,一日穿着吊带衫在家里看电视,老爸对我上下打量,突然忍不住说,你可以考虑减减肥了。我这一惊非同小可,以前老爸对我一向听之任之,毫不干涉,可见如今事态发展之严重性。发誓第二年在美国要日日煅炼,怎奈同学们来了美国都平均长了十多斤肉,大家看对方都相对静止,烧菜又成了新的爱好,肉类又比海鲜便宜许多,势头不退反涨,我遂决定顺应天意。反正还是特别反感和胃口不好的人吃饭,尤其是男生要是不愿多吃,我多么尴尬。
其实肠胃这东西与从小生长的文化息息相关,我在外旅游,到现在还是忍受不了连吃两顿汉堡。西方人没有办法理解我们为什么总要一杯热茶,一碗汤面; 我们也不能想象为什么他们的肠胃竞可以如此冰冷,永远伴冰块吃冷食。和克姐沿途其实大体吃了许多好吃的,然而法国菜纵然好,有一日偶然走过中国饭店,我竞无比疯狂的想念起香港兰芳园的一杯奶茶,翠华的一碗鱼蛋面,还有黄枝记的一碗田鸡滚粥。有的时候,真的什么都不缺,便少那一碗粥。
人淡如菊 这一程去的小镇多,呆时久,见到的风貌比之上次在巴黎更为地道。比起意大利的浓墨重彩,法国风情则非常清新雅致,尤其是这些乡间小镇。看着日常来往的人群,建筑及自然风光,一直会在心头涌起精致,悠闲,经典这些词。尤其是那些朴素的行人们,定睛一看都不寻常。比如穿着考究丝巾和西服的老太在大街上拖着菜框买菜,戴着无比时尚的项链耳环的售票员向我们用英语解释某一城堡的历史,咖啡馆边坐着的那些高谈阔论的中年男子,手边还放着莫里哀的剧本。像我这么一个活得比较急躁和粗线条的人,在这里不免也会放慢脚步,体味一下慢工出细活的境界,积淀后的薄发,经典背后的沧桑。特别是那一位优雅的买菜老太,我和克姐默默地凝视她从我们面前施施然走过,脑中顿时跳出四个字,人淡如菊。想着若以后老了,也还能有这样一种气质,真也不枉了一生。
人生不只如初见 “维娃!”我在尼斯旅舍门前等克姐时背后传来亲切的这一声,回头看看室友终于不远千里飞到了法国与我相会,一时间觉得是见得了亲人。最后半个月我在英国的小屋也热闹起来,好几位兄弟姐妹都飞了过来。每次见到老友都格外高兴。时间虽然是相知程度的度量,但我却常常觉得不准。有些人虽然认识了很多年,但彼此却仿佛一直有隐隐的隔阂,你知道你们不是一国的; 有些人一出场你便知道和你是同一波段的,气味相投。而一起生活过共事过的老友们又不同,就像大学里说的是一种一起去澡堂坦诚相见的情谊,不是后来不咸不淡吃几顿饭的江湖朋友可以比拟的。
人生本来就是一个有关寻找,等待和遇见的故事。谁说相见不如怀念,我固执的认为曾经相逢,总是好过从未聚首。当年学习法语时,遇见这个单词叫Rendezvous, 我一听便被它美妙的发音深深吸引,与英文不同,它还有一层巧遇的意思。大学时代经典的小资三大梦想:办杂志,拍电影和开咖啡馆至今也没有褪色。如果我开一个咖啡馆,就起名叫Rendezvous。当然,但愿人生并不只如初见,更多是在一次次重逢中的欣喜。
达芬奇密码 最后说一个笑话。进了法国就觉得自己像个乡下人。和克姐时不时会找一下麦当劳用个快餐。结果发现当地麦当劳厕所都要用门外密码。克姐第一次使用,只好敲门,甚为不爽,回来问我是不是有个什么national code,全民皆知,只有我俩不明。待到我去时,也大大发楞,结果对门男厕所一法国青年出来看我有难便上来一通法语,老何我又要死不死得用法语说了一句我不会说法语这么自相矛盾的话,搞得人家又来了一通法语,终于他看我是不行了,就帮我按了密码,我眼睛死死盯着那四位密码, 是1503! 后来自己又试了一次,没错。于是像发现新大陆一样回来准备写大字报,造福后人。不想小米听后淡淡地说,你不会自己在麦当劳的收条上看啊,上面写着如厕密码,因为仅限于当地顾客使用,我顿时泄了气。。。好吧,总之法国人是很绝的,你该信了吧。
March 18 穷游记8 - Barcelona, Girona & Figueres 阳光吻过的记忆寻访大师的足迹:最后一周,顶着三个final,我一咬牙还是清晨飞去了西班牙,只为了三个人:达利,高迪和米洛。
达利可说是我最喜欢的一位画家,一个不折不扣的鬼才。当年在大学里学习西方美学史时,我对众口一词称赞的印象派和立体主义感觉平平,却对野兽派和超现实主义留下极深的印象。特别是在课本里第一次看到“记忆的永恒”(The persistence of memory)这幅达利的名作时,对其意象之悠远深受振撼,怎么也忘不了。之后看过多次达利画展,对他的笔调和色彩到了非常敏感的程度。所以这次第一天就专门跑到了达利的故乡Figueres小镇去看他的博物馆,好的超乎想象。与一般的名家的博物馆不同,达利本人的成就不仅限于绘画,里面放了很多他的雕塑和创意的陈列。我喜欢达利因为他有一种特殊的超越时空的想象力,把人体器官,自然万物,几何图形等都可以肆意穿插和变形,形成一种突如其来的视野,但却自有一种整体的完美和和谐。我喜欢超现实主义派可能因为那些画家大都有如此的手法。第一次看到soft watch时,我就想天呐,这不是一块cheese吗?果然,这次在我看到博物馆披露的这幅名作诞生时达利的手稿,确是他一日晚餐后看着cheese,想到时间这一主题而创作的。至于那个变形我一直觉得是个眼睛,一种不能眼睁睁看着时间莫可奈何的逝去,只得换一种沉睡的方式。
看过Vicky Christina Barcelona片子的人都一定会对这座城市心向往之,对那首Barcelona小调记忆犹新。我到巴城便是怀着一腔对高迪的倾慕而来。如果说罗马是贝尔尼尼一手创造的,那现代的巴塞罗那绝对是高迪赐给人间的礼物。我走进Casa Batillo顿时觉得高迪的建筑不是简单受自然启发,而是受了巨大的水波影响。他的作品全部给我一种御海临风的海觉,水波的弧度延伸体现到了每一处室内室外的栅栏窗户上。在顶楼最后一个房间高迪就留下一根潺潺不息的水柱意为Nature never stops flowing为其作品留下最好的注脚。所以他的建筑真是音乐,会随风而动。与常规见到方方正正的建筑迥然而异,我看着那些美妙的弧度和圣家堂里那些与千万个教堂都不一样的巨擎光影花柱惊叹这国度里竟出了这样一位奇才。
巴塞罗那还出了米洛。以前看米洛的画常有一种惊悚之感,他后期成熟的画风常带有水墨,令我总觉得他该不是受了什么东方画派的影响。果然,这次仔细一看,他确实后来去了日本,受到东方艺术的启发,所以不再模仿塞尚或梵高,渐渐形成了自己独有的水墨抽象画派。其实艺术这东西我一直觉得无甚深奥,一千个人便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能领悟出多少美人各有异,也不在乎于艺术家当时创作的心机。米洛对其绘画也有我很欣赏的注解:绘画一经诞生,便脱离我手,只求能激发看者的想象或能促进他们的冥想。Imagination and meditation这两样东西便是精髓。
西班牙与意大利地貌接近,但风格大异。意大利一直都给我浑圆壮阔的雄壮史诗之感,西班牙却是人杰地灵,鬼才倍出,是个想象力丰富到极点的民族。
旅舍情结:写几笔hostel,我也住过数十家hostel了,与工作时住的星级酒店相比,固然异常简陋,但回想起来总能说出好些旅舍的特色,不像酒店的记忆在我脑海中非常淡漠。上次小S去旅行时问我,hostel里会有一次性拖鞋吗?我暗自叹气,真是富家少爷,不识得人间疾苦。也不忿地想老何我20岁就出来住hostel,这人和人命就是不同啊。这次住的一家颇有特色,主人Toti是个本地小伙,与其在南美旅行中认识的姑娘Marina相爱,两人去年开始定居到巴城,用自己的家楼下一层开了hostel, 里面的工作人员不是Toti的弟弟就是Marina的妈妈,完全一个家庭店。Check-in的时候Toti很凶悍地拿出一张纸说给你,我接过来一看,上面第一句就是This house is owned by Toti and Marina. They are not married, but they are seriously in love. 巨有气势,吓得我条件反射问要不要为他们的爱情宣言签字。后几日夜间与Toti聊天,他问我有没想过在中国也开一家旅舍。我回想当年与小英游大理的时候,在丽水金沙曾也动过这样的念头,但是后来旅行多了,觉得我会受不了每一两天都要和旧人说再见,又迎来一批新人的过客式经营,我要是主人一定会很伤感。
黑遇记:在Girona车站,我一大早在月台在等着去巴塞的火车。不知何时旁边坐下了一个黑人戴墨镜的小伙和我搭讪,上来就是Are you Japanese? 我没好气的说不是,我是中国人。他说你不像啊,我想靠,你一辈子见过多少中国人。然后此君又开始问一些问题,我心里不由哀叹RP太差,都是最后一程一个人背包游,老天就不能给个正点的么。好吧,我承认我还是有种族歧视,长成像Obama我也忍了,不过这个人连眼镜也没脱下来。后来他居然开说起经济危机,看着大好的阳光,我实在不愿讨论这种话题,所以一声没吭。他突然又一转话峰,说要去中国,还要学中国话云云,我只好强打精神为祖国文化唱了几下高调。他又问我你中文名字叫什么,我一楞,这“灵”用英文解释我还真不会,半响就只好说心灵,heart and soul,知道吧?我就是那个soul。在我宠大的气场下他只好唯唯诺诺地说好名字好名字。上了车,他紧跟着我,我想罢了罢了,本来想睡个小觉也不成了。此君绝对是hook up的老手,马上又问我你几岁了,倒是直接得很。我说我年纪很大,你猜吧。他说不要骗人,你顶多二十,二十一,我当即出声大笑。(老何我不腥腥作态,绝对是给我阳光,我就灿烂的那种人)。他第三站就下去了,下去前还问索我要电话,MSN,电邮等。我想想好笑,一个也不给,后来碍于礼貌,留了个电邮。他下车前问我,你还会再来西班牙吗,夏天来吧,我带你玩Granada (西班牙一风景无比美丽之所)。我倒有了几分感动,说毕业了也许有时间再过来一次。他欢快地下车之前说,我一定要去中国的,我们到时候见。唯一的遗憾兄弟你为啥不脱下墨镜呢?
他下车后,我倒一时全无睡意。周期性思想病又犯的我对东西方不同追求的方式这一命题展开了严肃的思考。西方的人物关系总是相对来说更直接更纯粹一些,东方的人物关系总是承载着很多的恩义和八代,谁欠谁,谁负谁这种事听多了觉得挺烦。当然我还是很喜欢东方式的长情,西方屡屡的一夜情总让我觉得也许两种人基因就是生来不同,对感情的消化和抵抗能力差别甚远。不由地想到一个以前人家和我说的文化笑话:野地里长着一株美丽的鲜花,西方人看到了不由纷说一把折下来,带回家里放着. 东方人看到了就默默的欣常一番,然后走开。
在爱的追求中大抵是野心与卑微共存吧。王力宏那首“心中的日月”有一句霸气无二的词:你注定要为我绽放。(现在若还有男的写情书,吐血推荐,杀伤力是一等一。)我这一日看着Girona山城的绚烂,也自私地想,这满城的阳光若只为我一人开放该多好。然而,在所爱的人或物面前,谁又不曾没有过一丝卑微。我们害怕失去,也害怕得到。
Xin上次说时间就是用来浪费的,这美好的光阴也许就是用来辜负的。在阳光中沐浴了几天,我觉得以前的一些想法有些可笑,世界如此美好,又几曾辜负过我们。那么我们也不要在这一地阳光中辜负了彼此。 March 13 恋恋伦敦一直想写关于城市的东西,因为我始终觉得城市与人一样是有灵魂的。终于离开的日子近了,才那么的不舍,真的爱上这座城市,这是一种我在上海,香港或芝加哥都没有的感觉。那怕我生在上海,长在上海,我却从来没有觉得灵魂属于那个城市。许多城市好则好已,都未让我觉得可以就此长居,多半只是个过客。而对伦敦,我不仅一见钟情,而且历久弥坚,毫不厌倦。记得刚到的几天,我兴奋地发信给几个好友说still incredibly in love with the city. 后来J和小米向我提议留下时,我真的辗转反侧,gave it a serious thought。
然而第一眼喜欢却未见得是真喜欢,只有经过了最惨淡的光景,看尽了她的缺点,若还义无返顾那方是真喜欢。
刚来时曾经和前同事Ward讨论过这个问题,作为一个在上海北京工作过的美国人,如今在这里定居,我问他觉得伦敦怎么样。Ward回我回得很经典:Don’t say you love it too early like a tourist. London in fact is tough to love. 后来我慢慢觉得很对,在这里有两样东西一般人很难长期忍受:天气与交通。No one visits London in winter. 我却就是顶着冬季而来,还遭遇了十八年来最大的暴风雪。几个月来一直罕有阳光,细雨绵绵则是伦敦常态,以至于这里街车与路标都是鲜红色,个人觉得是因为太需要一点活力和刺激了,搞得我现在也有了巨大的太阳崇拜情结。交通也是如此,虽然tube图看上去四通八达,但是周末一般都在维修,并时常半条线瘫痪,曾害我误过班机班车。周末花两个小时从一区转到canary wharf绝对令人崩溃,而有时周末搭趁廉航早上6点的班机都让我在凌晨三四点的夜街上狠狠琢磨这里各种可能的交通捷径。
但我却竞可以忍受这些致命的缺点,只因为她有太多别的迷人之处。伦敦虽是个不折不扣的现代金融城,然而她在艺术文化上的追求和容量高出纽约香港不知道几个段数。只要有时间,这里永远有看不尽的重量级画展,音乐剧,博物馆,公园,集市。。。,而且大多都免费。对我来说,简直就是掉进米缸,怎么看也看不够。特别是Tate Modern, Saatchi, Serpentine这几大免费现代芝术馆是我的最爱,中午没事就可以嚼着三明治在里面蹭一圈看最新的展出。这里地铁里也几乎没有商业广告,却是铺天盖地的艺术展出信息。车上的各色行人都习惯性地拿出一本小说,纵然拥挤,却都有默默站着阅读的本事,与人无扰。和我当年在纽约看到行色匆匆的人群和地铁里清一色的华尔街日报截然不同。而我一直相信喜欢读小说的人内心一定有着美好的情怀。一个城市品位和鉴赏力的形成,绝非一朝一夕可以。在这一点上,我对伦敦的人民怀有很高的敬意。
伦敦还有另一种高度的自由,这与美国宣扬的独立不同。在美国个体也很自由,然而呆得久了一定会被美国化,而且会深刻地理解所谓种族矛盾实在是根深蒂固。商学院里的study group永远黑白分明,亚洲人也自顾自抱成一团。而伦敦各族人群实在太杂,中国人,印巴人,各地欧洲人混在一起,本地的英国人却是廖廖。很难分辩出什么占主导地位的族群,经常标单上会有英文,法文,日文,西班牙文,德文等五六种语言,颇有百家争鸣,互不买帐的气氛。与之而来的当然是欧洲各族人民的骄傲,世故和疏离,因为他们拥有各自不同的悠久历史。而美国相对来说历史短浅,人民便单纯自然很多。虽然不喜欧洲一贯夜郎自大的骄傲,但却不得不欣赏这个城市在溶合性上的独有的开放。
终究是要离开了,后会不知何期。小S在这里几天有次冒出一句话,以后要是没了工作,就来伦敦讨饭吧。我倒觉得也未尝不可。 March 10 穷游记7 - Edinburgh & Highland 给我一个传说妖风魅影 苏格兰的风情与英格兰果然大不同。午夜一进入爱丁堡便觉得此城妖风四起,魅影重重。惨白的灯光打在迎面的城堡上,映衬着后方Scott Monument哥特式的黑色尖顶,清洌的月光下不见人影,隐隐又听得些遥远的风声,仿佛刹时进入哈利波特的世界。后几日听得看得多了,便知道这座城市果然与众多王室谋杀,血腥镇压拖不了干系。到处的遗址都是断头台和屠杀场。住的市中心“草场牛门街” (cowgate, grassmarket)竞是以往埋葬众人的坟地,是以第一晚睡觉时都觉得阴风入室,难以安枕。最后一天都还是没敢去那个underground女巫之旅,宁可把时间放在光天化日之下。爱丁堡的建筑不知是否缺少维护,长年累下一层黑灰色,加上修筑风格特别高瘦耸然, 总给我一种非常妖魅之感。尤其是那座Scott Monument,由远及近的气场笼罩着整个城市,常常蓦然回首,又看到那黑漆漆的爪牙状尖顶远远在上; 待到走近,又不得不赞叹这座建筑雕刻之精,虽然邪气四溢,但让人受盎惑般久久停留。唯一的脱逃,便要跳出老城新城的中心,走到Calton Hill上呼吸一点新鲜空气,听一点街边的风笛,并在那一片卫城式的建筑中寻找一点开阔和悠远,以摆脱魔咒。
酒不醉人人自醉 去高地的途中路过苏格兰至今为止最小并保存完好的酿酒山庄。主人热情地接待了我们,每个人进门一杯whisky,一路闻尽麦芽香。门前一弯潺潺的流水掩盖了门内滚滚在发酵的灵魂。酒香不怕巷子深,等到走完所有的工艺流程在最后在warehouse里众人纷纷倾囊时,我也准备出手。好傢伙,这里什么东西都是带有whisky flavor: whisky coffee, whisky tea, whisky jam…主人看看我,解释说酒是我们苏格兰精神的一部分,it comes strong and clean。当夜,我要了一点红酒,不知道是不是苏格兰的酒精特别烈还是我这次喝得特别快,居然喝高了,回去路上耍起了醉步醉拳,差点把小S吓死。不过愈发开始觉得酒是个好东西,那“最好金龟换酒,相与醉沧州”真乃绝句。
尼斯湖怪摆尾
尼斯湖怪的传说留传超过千年,无数后人在这一片高地湖泊中企图寻找和证明它的存在。现在是否真有这不解之迷已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一传说让此方高地凭添神秘和令人向往之情。许多时候,景物本身或许平平淡淡,并无甚奇妙之处,但因为知道那背后的故事,传说或历史你便对它青眼有加,啧啧赞叹。我们驶入尼斯湖中央时分,一时间惊涛駭浪,放眼望去全无边际,小船之浅让我觉得就在大浪一个接一个就朝我迎面卷来,众人都哗然大惊。老船长笑说,莫惊莫惊,是湖怪出来摆尾了。驶到岸边,再回望那貌似小小的片片浪花,方知身在此间所受的波涛汹涌绝非外人看来得的波澜不惊。
“如果有一天,我因生命衰竭而向上苍祈求一两年额外加签的岁月,其目的无非是让我回首再看一看这可惊可叹的山川和人世。能多看它们一眼,便能多用悲壮的、虽注定失败却仍不肯放弃的努力再解释它们一次,并且也会欣喜地看到人如何用智慧、用言词、用弦管、用丹青、用静穆、用爱,一一对这世界作其圆融的解释。
在旅行中,也请给我一个传说。
March 06 兵荒马乱年代之随便写写--再续说起兵荒马乱,现在的negotiation课倒也应景,各大商学院使用的Local190三轮案例就是经典的劳资双方谈判。今天是Final round, 我非常不幸地被三位teammate一致要求作chief negotiator。 由于前两轮我一直偷赖,毫不上心,这一次就被推到风口尖作为资本家要去狠狠地镇压工会,责无旁贷。队友们先说这次换一个female,看看有什么不同的效果。后来开会讨论激烈,一干人都纷纷表示前两轮对劳方太过nice,这次要给他们点颜色。一个汗,我这队里一个CS的MD作为首轮的chief negotiator都没在那一轮里讨到什么好处,最终轮居然指望我!谈判从来就不是我的强项,也很久没有作泼妇了,走进谈判教室前正在感冒哑着嗓子的我觉得非常绝望。不过真硬着头皮上场了居然状态不错,以至于被队友们评价太过凶悍。最后十分钟我口干舌躁,不愿恋战,offer了劳方一个final package, take it or leave it. 怎奈劳方还是纠着一个term不同意,我立马说那就散会不谈,你们明儿罢工好了。急着队友再三挽回,最后硬是和对手达成了一个我觉得不怎么好的deal. 走的时候我还入戏太深,很愤慨队友们没能坚持到底,结果却招来恶评“Viva同学,没想到你可以这么强硬啊”。这年头就是人难作,谁想当资本家去大栽员啊。我虽不是雌老虎,也不是Hello Kitty。虽然很nice,也不代表weak。虽然一向很宽容,也不代表没有原则。
为自己正了名后觉得很爽,在食堂美食一顿后去会J。心想市场现在果然惨淡,下午还能有时间约我喝咖啡。下午的Trafalgar Square (相当于上海的人民广场) 居然几乎所有的咖啡馆都坐满了人,连National Gallery地下一层的Café也没有空位,我真是讷闷难道经济萧条真的让大家都有了闲情逸致出来赏画喝茶?J说要不去书店走一下,我对查令十字街的几家老字号书店垂诞已久,正中下怀。正在我看到一本好书,准备下手买时,J突然用一种你要喝什么咖啡这种不咸不淡的语气说,我想告诉你我现在已经离开公司了,算下岗吧。我顿时大惊,说怎么可能,你这才回来一个多月,怎么不干了,公司不是重金千里迢迢地把你relocate回伦敦么?J似笑非笑的说,此一时,彼一时,现在经济不是一般的差,我被offer了一个voluntary redundancy, 这样我还可以多拿一些severance package. 这下轮到我彻底无语了,这个世界每一天都在以比我最坏想象中还疯狂的速度出牌。“那么你准备怎么样?”“没看见我在找地图么,明天就去利比亚旅游了,过一阵回上海。。。”旅游业是不是也和咖啡业一样在看涨?
“Voluntary redundancy”, 我念念有词,为什么上午我就没有想出这种term? 刹时真的很佩服资本家的创造力。。。 March 03 兵荒马乱年代之随便写写--续写了上一篇后今天收到jinling信说set myself free, officially unemployed now,还真是一惊。老大就是老大,自我解雇,为危机作项献。AC是我第一份工作,期间有幸遇到两个神人女老板,乃是我的福气。有些人你就觉得是个人物,而后来的老板固然也都很牛,但从来没有给我感觉是个人物。和jinling工作过的兄弟姐妹们都知道,是一个大俗大雅的人,大智慧流露在平时的不经意的small talk里,让我每每都有惊为天人之感。来美前曾经让jinling推荐一本书给我,她说了一本她很早读的"The road less traveled", 买下后一读果然是本好书,可惜只读了一半,留在美国家里,不然现在伴我旅行倒是应景。
今天又收到德里希同学推荐的一首台语歌 “欢喜就好”,想象着他学台语唱的样子不觉駭然。看着歌词半天看不懂,只好让他再翻译一遍。最近中文水平直线下降,问一朋友现在状况如何,人家说“杏帘在望”,我却死活想不起来这是什么意思,红楼梦的典故竟也不记得了。不读书还拿着费米娜奖真是心觉有愧,决心这一年(珍贵的一年!)真的要把历年的书债清掉一些了。
陈雷 - 欢喜就好
德里希同学草译 sometimes it's chaotic and sometimes you are clear-minded anything in the world, there will be someone saying good and someone saying bad. if you think too much, you will loose the freedom no matter how hard you work there are always cars you couldn't afford, house bigger than your current one...when you cook people might complain it's not tasty if you drive a good car, there's always risk of being stolen; big house requires huge efforts to clean; eating too good, you will have hypertension life is short, like a fleeting moment; there are times of worry and times of relaxation people asking me if I have any tips. I have no tips to share. Nothing but be happy
第一句跳过,不过深得我心。“人生海海,何需要太了解”,简直酷呆了。。。 February 28 兵荒马乱年代之随便写写旅行回来,我正在埋头苦赶作业。夏天认得的一个同事突然跳出来问我近况,知道香港的腥风血雨一直没有停过,我小心的问他:
我:XXX在不? M:走了 我:XXX呢? M:也走了 我:XXX总在吧 M:走了 我:#¥%不会吧。。。 M:这年头Star不Star一样栽。对了,折磨你的女魔头也走了。 我:。。。。 M: 还没完,马上还有一轮 我:你要挺住啊
结果就是我夏天曾经共事过的十位同事已走了八位,当下胃部一阵不适。已经离我很遥远的那个夏天突然又历历在目,与众人奋战的昼夜又一次重现。所谓的女魔头其实后来熟了对我不薄,只是一开始周末请假看一场两小时的赤壁也不可以,中间为了无聊的小事疯狂打了三个电话给我。于是电影也看得索然无味,项目也做得义愤填膺,对其个人更是恶从心头起,怒向胆边生。后来出差多了,发觉女魔头居然是校友,而且还对我委以重任,慢慢地我开始觉得她也很可怜。天天我离开时不自觉得朝她看看,总能见到她坚强的剪影埋在一堆文件中。当然按照行规是不可以有同情心,我每次撑不住提早溜时都喃喃自语:咱是凡人,不和神仙姐姐比。另外W小弟是我最喜欢的analyst, 因为他从伊始就对我特好,人也能干清秀,彬彬有礼。作一个项目时,天天有无数杂活,每次我作到超过两点,他就执意让我回家,待到我早上八点多进办公室时总是无一例外的收到他清晨五六时发出来的邮件,和看到他又已经在那里的满脸倦容。有一次在他出差回来和去伦敦培训当中只有几个小时可以和我交接,在说好的时间却找不到他,我甚为着急。十几分钟后,他回来时满脸歉意,说先前一直没有时间回家,只好刚刚偷空去洗了衣服,不然晚上赶飞机不能收拾。跳过晚饭,可以现在开始说项目了。我看看他发青的脸,心里真是有冲动说,别干了,姐姐给你买糖吃。现在好了,这些神人们终于可以下凡间活几天了。
正在出神的当儿,一个死党突然也跳出来说被栽了。我吓了一跳,老同学这绝顶人才美国毕业回去才几天啊,试用期也没过吧。当时回不回国挣扎中,我还力劝她回去,因为那机会实在不错。现在却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悲从中来。一时间不知如何劝慰。这次危机从一开始不知所谓的CDO到现在波及越来越多的身边人,也包括我自己。2008年初时找实习顺手的情形和年底找工作的奔忙恍如隔世。有人说,你真是运气不好。我想早出来一年我也许现在就被栽了,晚出来一年我连实习也找不到。到了伦敦以后我的心境已有很大变化,很少去想这些心烦的事。同学的话让我顿时想起年底时面试的日子,轮复一轮,不堪其烦,最终各家公司还是吊着你(至今如此),令人厌恶的暖昧。难怪一同学当时大叫一声,什么狗屁我都不要听,just give me a job!
这两天Obama新政又出台了一个政策,所有和TARP相关的机构不得签发H1B, 大白话就是bail out的那些公司不得招收国际学生。这下无数同学的留美梦都要破灭,美国也不再是以前那个以移民主义著名的开放式溶炉,国内高居不下的失业率让民族保护主义重新抬头。Offer发了再撤回,这种以前让我觉得匪夷所思的事现在听多了也开始麻木,所谓的一诺千金现也成了一纸空文。
但生活中的惊喜和错谔一样难以预料。同样这两天,Lily和我说要作妈妈了,不找工作了; 另一个在华尔街呆了多时的banker兄弟被栽后无奈回国,却找到了终身幸福。一次危机中,或许可以让我们失之东隅,收之桑榆。一场洗礼后,会让我觉得有些东西始终不变的欣慰,比如深厚无间的感情,比如自己对自己的承诺,比如大机器时代后还能见到作坊里代代相传的手工作品。 February 25 穷游记6 - Paris & Fontainebleau 蒙娜丽莎有点冷盛名之下
和Xin很早就计划了巴黎之行,去过以后却不禁觉得有些失望,可能是事先期望值过高,把这座城市想像得过于fancy. 第一站来到圣母院跟前我就忍不住说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钟楼怪人的蓝本所在地么,整个建筑比我想像中要矮小很多,内堂也和意大利众教堂不可同日而语。次日去到卢浮宫时,更觉得比之梵帝冈,大英和大都会都有差距。东西是很多,但内部馆藏比我想像中小,精品率低,镇馆三女神完全压不住场。于是无数人围在二楼中央的蒙那丽莎像拍照,那幅像才不过77厘米高,被人围得水泄不通。相比之下,个人最喜欢蓬皮杜现代艺术中心,非常的不一样,作品收得都很有创意,看了让人颇有启发。在香街上和Xin特意在天黑前在街边的咖啡馆坐一坐,不过我们望穿秋水,没看到几个俊男靓女。LV店里倒果然是有中国店员,游客无数,门口还有保安要一批一批放着进,俨然变成了香街上最著名的景点。
唯我独尊
法国的服务态度是我到现在为止见过的最差的,无比傲慢。在地铁站买票,两售票员直接视而不见,自顾自聊天,为了赶时间只好另找自动售票机去。卢浮宫旁这么中心的地段饭店里菜单还是没有英文版。上来一盘光光的硬面包,难以下咽,我要白脱,那店员看我的眼神肯定是见了外星人,觉得这老土怎么要白脱呢,我想不然只有你才咽得下去。最夸张是一天在一著名法国老店用餐,买单时waiter说no change,就是如果花了三十块,你只有五十块,两十块就不找了。另外,法国人真的是英文不怎么好,我凭着三脚猫的法语很难在食物上get by,最郁闷的是来之前没有重温那些食物的名称,害得我甜品不知道要哪个,侍者永远和你讲不清。建议后来人定要好好温习一下,方便点菜。
饕餮之夜
不过吃是本次的亮点。法国确实是欧洲各国中比较注重饮食的,各色菜系开发的比较全,遇上我这对美食毫无抵抗之力的就对了。Xin也一直提议要吃正宗法国菜,LP在这点上还是很靠谱,连续三天找得法国菜都很正点。吃到了红酒炖的牛肉,鸭腿和羊肉,各色甜点和波多区的红酒,非常过瘾。连最后一天赶时间在麦当劳随意点的甜品和路边小店的烤肉套餐都十分美味!当然本着穷游的原则,诸如鱼子酱,蜗牛和鹅肝,就留于有钱的老爷们点了。
枫丹白露“艳遇”记
这次最搞笑的当属去枫丹白露的一天。早上出了地铁站到里昂站买票时,我正在想着去哪一排售票机,突然冒出一个法国人,带着工作人员的标签,问我需不需要帮助,我说我要买去枫丹白露的票,他说follow me,我狐疑地跟了他几步,心想这买票我自己也可以买,而且售票机比比皆是,此君怎么一直带我上楼(当时我在地下四层)。我虽然容易相信人,不过长期在外,基本的警觉心还是有的。这人看我跟得很慢了,急了说你快一点。我想我没色没财,大白天在车站应该没事吧,只要他不要领我去一个什么小黑屋下手就好。就跟着他到了一楼大厅,他领我去一处售票处排队。我松了一口气,等我买好票,他不知道又从哪里冒出来,说快点,一分钟后车要开了,又领我去打票机上验票,那个机子居然坏了,他立马给我手写验票,关照我第二站下来。到那一刻我才觉得真是遇到好人呐,这年头这么好的服务人员估计要绝种了吧。
到了小镇我逛了一圈皇宫,出来时遇上一中国籍男子,要我帮忙拍张照。拍了以后我就有了麻烦,此君问我下面去哪里,我说去INSEAD,他说他也要去哪里考察一下为了申请商学院,但英文不好,要求同行。我乐得助人,不过也不愿更改我的行程,就说我约了朋友在一点半吃中饭,现在还有时间我准备去森林里走走,他说那无妨,一起走。我们俩就一起去了森林,途上我发现此人是一政府机关的公务员,果然是朝南坐当领导惯了,动不动叫我给他拍个照。我自己最讨厌拍到此一游照了,心想这倒好,变成你的翻译加陪同了,想着不如赶紧去INSEAD让他自己去办事吧。路上我在问路时遇到一开车的法国大叔直接给了我们一个ride,这一天真是RP爆发了,省去半小时暴走。到了商学院为时尚早,此君也不急着去办事,提议吃饭,我等朋友也只好在饭厅里坐一会。一会儿朋友来了,此君也不走,只好三个人吃饭。饭毕,此君要我帮忙去admission office说说,我想今天算是我好人作到底了,不想admission众官员吃午饭到了二点半也没见影子。我说我要走了,此君说那不等了,和我同走。我心里暗暗叫苦,车上他说你晚饭去哪里吃,我想可别再粘着我了,就问他你去吃什么,他说吃中餐比较好。我立马说我要去吃法国菜的,还告诉他去中国城路线。结果半响后,他突然说来了法国几次其实也没吃过法国菜,不如让我带他去吃一顿。汗!所以此君又跟着我去用了法国大餐,我找了一家百年历史的美丽年代。吃完后他执意买了单谢谢我对他的帮忙,我想好吧,看在你请客的份上我也没啥好计较的。最昏倒的是出了饭店他说你晚上还要去什么地方玩,我想天呐,有完没完了,我说我要四处逛逛,你明天要办公早点回酒店歇着吧。此君居然说还是要逛,我可真是服了,使出杀手锏,跑进旁边一鞋店说,我可能要慢慢购物了,不一定有时间去啥景点了。终于此君估计不想在女鞋店里呆着了,说要回去了。心中终于松了一口气,临走前突然又问我要中国手机。我想这出道江湖,大都是萍水相逢,你要是一帅哥我还想有点故事,这一官老爷的作风偶实在受不了。就说出国多时,已没有国内手机。他说那么给个美国手机,我说美国手机现在不用,一时还真想不起来号,他说那有英国手机么?无语了片刻,说俺三月底就要回美了,英国手机届时也没有用,他说那还是留一个吧。我对人的执著现在有了更深的了解,心想我以后也要学习皮厚的精神,看这不总能讨到一点什么。一边写着英国手机,一边省去国号,臆想着三月底前某一日看着个中国来电是接还是不接的场面。。。
兄弟姐妹们,不要总说我不写欧洲艳遇记,这就是so far的最大艳遇,是以为记,盼博诸君一笑。
February 18 穷游记5 Florence, Lucca & Pisa佛罗伦萨 --- 黄昏下的诗
来翡冷翠之前,众人就和我打过招呼说看了罗马,这就不值一看,最多是一些馆的内在美。所以没有抱任何期许,佛罗伦萨却用难得一见的阳光热情的拥抱了我。那个午后黄昏会永远定格在我心中,就像撒哈拉的星空,智利雪山的正午,和梵蒂冈的清晨。离开百花大教堂时,心中就充满惊喜,觉得一点也不输给米兰大教堂和圣彼得。一路南行,穿过大卫和老桥时,一抹阳光正安静地洒下湖水上,美丽不可方物。待到我拾阶走上米开朗基罗广场时俯看全城时,正值下午四时左右,阳光出奇的温婉和煦。零度的天气却也不觉得冷,广场上游人如织,却分外安静,大家都齐齐坐着凝视着前方。我也虔诚地坐下,浸沐在一种温和,安定而静谧的力量中。遥望黄昏下的佛罗伦萨,江山如画,诗意盎然。百花深红的圆顶,褪色泛黄的旧墙,座座古朴的老桥,一弯绵延暗绿的流水,由远及近,厚重隽永。其中深藏了多少艺术巨子的瑰宝,文艺复兴的灵魂。
罗马的美是霸道的,不容辩驳的; 威尼斯的美是妖媚的,眉目传情的;佛罗伦萨的美是温婉的,润物无声的。我静坐了半响,平息着暴走的节奏,释怀了内心的烦躁,不由自主地想起许多过去和现在拥有的单纯的美好,辽阔的梦想。岁月静好,长路且行且远,心中有着单纯而有力的意愿,方能得到花好月圆的内心。
穷游记4 Venice威尼斯—玻璃之城,假面之宴
飞机晚点,抵达水城刚过情人节零时,董大哥依旧如约赶到桥头接我,无比浪漫!威尼斯在午夜依然灯火如昼,干净清新。可惜一干情人们皆已入睡,我只好枕着满肚子情话暂时睡去。翌日与众人开始在各岛屿的狂欢节之旅,堪称完美。
威尼斯的灵魂就在每年这十天的狂欢节中迸发流溢,我有幸与之邂逅。这是一个充满想象力的城市,一个流光溢彩的城市,一个将华丽到极致的城市。
这里盛产玻璃,各个小岛上有无数加工厂和配饰店,水城小巷的房子外墙也均是色彩斑斓,加上这两日阳光普照,比之在南美见到相似的五彩山城又多了一份水样灵动的娇媚。走在这座城市里最大的不同是不需要也不能用地图,所有的小巷会走着走着就没有了路,只能大致依着方向在迷宫里前行,与阿姆斯特丹井井有条的水路完全不同。然而就是这样却凭添了许多惊喜,特别是与KC同行,两人洒脱地徜徉于海边桥上,渴了就坐在阳光下吃一个gelato,累了停下在岸边听一曲船夫吟唱的冈朵拉,误了船就再走一程作下一班,兴致所至就去街边小店里买了一瓶白葡萄酒夜里对酌。。。是唯一到现在没有作过攻略,不赶景点的旅行。然人生得一知己,夫复何求。
最大的惊喜是与一玻璃首饰店的缘份,我和KC在圣马克广场初次见她时惊为天人,目不转睛地对着她看了很久,直到被势利的店员赶出来,由于价格不菲,我俩又不是轻易出手之人。一夜辗转反侧,想着第二日再去看她,KC的原话是叫我如何不想她。第二日在各小巷中行走居然三次撞见不同分店,每一次我们都驻足良久,想着到底去试哪一款呢。第四次相遇时我说这是缘份吧,该出手了。这一次我们几乎没有还价,这么美的作品,出高价,心甘情愿。不是真金白银,不是宝玉钻石,但这一片琉璃让我心弛神醉,三千弱水,我只取这瓢。
与假面狂欢节的场面相比,任何广场古迹都不值一提。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华美精巧的面具,如此宏大妖绕的场面,置身海边,被一群十八世纪的假面人包围,仿佛我也溶进了历史,盛装出席在某宫廷之宴中。有些美的确是超乎想象的,所以只有见到才会相信。我像小报记者一样追了一天的假面人群拍照,尤其是这里的面具巧夺天工,表情生动,回眸一笑百媚生,让我顿时七魂丢了三魄。一向追求简约的我,这一次不得不为这无上的繁复华美而折腰。美仑美奂啊,心里就一直这么词穷着。加上小巷流水,斜阳窗榭,轻舟飞花,这城池怎一个“媚”字了得!
February 08 可爱的英国人上周伦敦遭遇十八年以来最大的暴风雪,我一早起来浑然不知,还冲到apple旗舰店去作Mystery shopping的作业,结果差点回不来。几乎半个城市的交通都暂停了,我一步一趋地回到学校,发觉LBS这天也挂出休课免战牌。但是却惊讶地发现学校各处楼的墙壁上挂满了"World's #1 MBA”的白色竖幅。谁说就咱们中国人喜欢没事挂横幅作宣语,老外也一样。敢情是近期FT评出今年的全球MBA排名,破天荒地把LBS排到第一,这学校赶紧就到处挂了出来。我想着我们过去的GSB在BW连续四年两度摘冠,也没见到学校有什么动作,这种事没事偷着乐就好了,而且学校与学校的差异大家心里都清楚。欧洲的教育质量还是比美国水了很多。只是没想到号称内敛的英国人也会这么大张旗鼓,令我很吃惊。虽然是全球化了,但是罕有欧洲人愿意去美国读书,骨子里轻视美国人的老土还是根深蒂固。然而总是固守一隅,又焉知他方风景。
次日去银行加钱,那服务员收了钱后叫我等一下,说account service要和我谈。顿时非常紧张,毕竞用着小连的卡,每次都有点心慌。一个黑女人热情的招待我又喝咖啡又吃点心的说:连小姐,您为啥一直不增加saving account呀,一直不用我们别的业务呀?我只好支支吾吾说我只是短期居留。她说那你会临走前取消帐户吗?我说没想好,可能吧。她立马给了我一个长篇大论,说千万不要取消呀,以后到英国来开会什么的有了帐户很方便,可以全球转钱,再说关了容易开很难。有个英国帐户是多不容易的事呀。我心里想也只有英国开一个帐户要长达三到四周时间,而且这Natwest银行在中国都没有分支,以后要我怎么转。到现在所有的店还在用chip tech,一般的全球信用卡都不能刷,真是够可以的。不过看着她即热情又骄傲,我只好说不关不关,以后再说。她送我出门,还说:连小姐,您走好。真是出一身冷汗。
本周写一个Burberry brand analysis,想该品牌今后的发展方向。我在图书馆一边看着材料,一边琢磨着又要accessible to common people,又要维持luxury aspirational image,这种平衡长期还不太好manage。于是找到德里希这个品牌高手一通讨论,顿时有了点insight,是夜胡乱写了一稿交了。上课时想听听老师怎么说。结果这意大利美女老师绕来绕去地说品牌历史,还有十分钟就要下课了,也没讲到究竞要如何作。最后五分钟,她说其实in the middle就是很难操作,但是Burberry的DNA里天生就是两种基因的混合,所以对这个品牌来说本来就充满了英国人的eccentricity,矛盾也是正常的。绝了!
btw, 今天才发现我住的区是Bloomsbury中心, 也就是以前大学里喜欢的Bloomsbury group发源地,Virginia Woolf, E.M.Forster, T.S. Elloit等人的聚集地,一高尚文化区。以前这里往来有鸿儒,今日我住在这里沾些气息也属三生有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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