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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 30 Jackson 与梅兰芳那天下午我走进酒店,老爸和我第一句话是:Michael Jackson死了。OMG是我叫了一声,打开电视,正在直播纽约时代广场群众难以置信的面容,如他的前妻猫王之女所说:“It is a massive loss on many levels. Words fail me.” 我不是他的粉丝,但我也喜欢他的歌声和舞步。上初中时第一次听他的Dangerous专辑,就怔住了。MJ的声音高昂,尖细,富有磁性和穿透力,异常妖魅,并充满了不安全感。想起在伦敦时小米还抱怨重金难求一张今夏MJ复出的演唱会票,如今这次复出也成了断响。毫无疑问,MJ是继猫王和Beatles之后全球最伟大的流行乐手,Thriller仍然是全球销量最高的专辑。连续几日CNN夜间不断重播他的Moonwalk太空舞和Living with Michael Jackson专谈录。我也一连跟了几日,深深为他一生的错乱悲剧而扼惋。
MJ一生都活在不安和混沌之中:他不知道自己应该属黑属白,该作一个成人还是小孩,是活在炫目的台上还是平凡的台下,甚至四十岁后,由于身体注射原因,声音也变得非常女性,雌雄难辩,于是所有的媒体都称他是一个怪胎。但是他非凡的音乐才华是无可否认的,西方媒体仍旧公允地称他break all the boundaries, a mix of black and white, a legend of all times. 我看了几集他以前的采访录,印证了媒体对他的诸多报道。在台下他确实非常害羞,不知道怎么回应尖锐的问题。当老道的采访记者对他的整容,娈童,童年,婚姻,育子,破产等问题诸一盘问时,他不知所措,有时就直接用手挡住自己的脸,一再否认,并痛苦的呻吟:“Why are you keep asking me all these?” 媒体称他为man-child, a never grown-up。他自己在采访时对他打造的梦幻庄园Neverland Ranch和最大的爱好便是收集各国小孩子和猩猩玩耍也直言不讳:“Yes, I am always Peter Pan in heart.” 对成人世界的恐惧让他的心理年龄一直停留在十岁,并且对台下的凡人生活方式充满了不安全感。他说 “I would like to sleep onstage if possible, seriously. That is a safer place.” 过早的失去童年让他一生都想尽办法重新弥补和重温这种感觉,然而过早的成名也让他不知道如何在复杂的成人世界里自处。八十年代中期后他颠峰不再,近十年来更是没有出过新歌,更没想到五十岁时竞便撒手人寰。
在旅途中我找出他以前的表演,在台上怎么看他都是老辣的,完美的,激情的,有着穿越文化和民族的感染力,绝对是一个时代的偶像。在台下他却是一个可怜的孩子,在父亲阴影,种族主义,名利权势层层重压下,一直找不回自我。
我想到了梅兰芳,这是近日的旅游车上放的一部电影。虽然以前听闻对黎明演的梅兰方恶评如潮,我看了以后觉得这片子比想像的要好。特别是有几句台词印象深刻。邱如白说:“梅兰芳不是你的,不是我的,是座儿的,是这个时代的。”这些超凡的表演家的命数是归座儿的,是台上的。他们的凡人一面无可奈何的泯灭去了,作明星的代价之一便是自己很难再为自己而活。
更到位的一句话是邱如白劝孟小冬离开:“在遇到你之前,畹华一直是孤单的,哪怕有我们在。 但正是这份孤单成就了梅兰芳。”杰出的艺术家或许心底里都是孤单的。太热闹或太和谐怕就生不了出世的灵感。Michael Jackson也一直是孤单的。
以前学习戏剧理论时,老师讲过古希腊的悲剧起源和社会功用。人类是需要表演和仪式来不时的宣泄和放释情感。用莎士比亚老套的话说,人生下来就在演戏。今天,普通的我们自然不需要像MJ或梅兰芳那样痛苦地分裂,却也常常面对楚门的世界里那种appearing or being的困惑:是活给别人还是活给自己多一点。
电影里邱如白与梅兰芳初次见面,惺惺相惜,说:“我已经不知道应该把你当成一个女人还是一个男人看了。你演的太美了,但只有心底纯净的人才能表演出那种情欲之美吧。。。活的真,才能演的真。” 这一句话我是相信的。真正的美感总能超越性别,种族,信仰,感染众生。心底纯净的人,走得远。 June 25 TombstoneWhen I am on a roadshow trip with parents, Frank finally sent over a message saying he is doing the real roadshow for the deal I was involved last summer. He said he would keep a tombstone for me after listed. I guess it was the word "tombstone" that got my head instantly hit an old idiom: the Nobel prize is the ticket to one's tomb. During the summer, I was very much intrigued to see lots of tombstones piled on star analysts' cubicles, and could not help wonder why it is not called a "trophy". After the summer, I thought it is indeed a very accurate name as most of the time, you don't know whether the deal is heaven or hell for the client or for you; it could have cost bankers' an arm or a leg; it is like a trigger for prison break upon bonus day. When I was in London, I happened to see a friend and overlooked an MD's tombstone room, and it was like a diamond exhibition. My friend said, the more tombstones you get, the more powerful you are in the city. I can well imagine how peers vie over who owns more those shining stones on the table.
To me, I was quite surprised as interns usually don't get a tombstone, let alone someone like me who is not returning. This is my only and presumably the last tombstone. Anyway, I still feel somehow amused about this idea, and opened the financial news, reading: "Chemspec opens strong but finishes flat on debut". It is a small-cap IPO that will soon fade out of the news run. But it let me know an impressive local entrepreneur, two awesome working buddies, and quite accidentally be able to refer a job translated into an offer for a long term friend. For this inter-connected reason, I am delighted to own a tombstone, and wish later to erase the dollar amount and replace it with the names of all the great people I bumped into.
Glory is at best a trophy to play with periodically. Motto is something one can ponder over for a life time.
June 17 毕业了May 21 A note on Puerto Rico从波多黎各红眼航班回来后就埋在一堆无穷无尽的作业中,本来不想写游记了,刚看到星儿的博,决意还是要为自己的旅程留一笔。 我不是一个beach person,但是对中美众多小岛喜欢已久,在毕业前想着就再出去一次吧,于是早早在猪流感暴发前定了票。结果越临近越闷,一是毕业前事情越来越多,二来猪流感暴发得让老爸老妈都劝我不要去了。我心痛不能refund的机票,临走前一天还听老妈的话从Walgreen搞了一个口罩,结果自然是被钟钟和万导当笑话。 波多黎各是盛产美国小姐的地方,当地辣妈多不胜数,我流着口水和钟钟一起恶狠狠地看着一路上的美女。除此之外,我干的正事包括:晒日光浴(中途N次淋雨,躲雨,却又晒伤了),喝当地著名地朗姆酒(75%纯酒吓死我,只敢喝mix cocktail),抽第一根雪茄(被星儿拍了不良少女街边吸烟照),第一次开山路 (惊魂未定),吃多了Monfongo (建议后人尽量不要点加勒比的这种主食了,芭蕉炸的泥。。。), 大大hike一把rainforest (心痛我新的花花拖鞋,早知道这么hardcore我就带运动鞋,害得我下山步步惊险),去了传说的bio bay (有些事不是亲见就是没法想象)。 细说几件正事。第一是开车,我懒着一直到去波多黎各的前几天才去考了驾照。然后手痒了,和钟钟分开各自开了几段。三湾人民开车那个猛啊,高速变道从来不打灯,一开得慢后面便嘀声四起,山道上转弯迎面来车都不减速,害我一个没怎么上过高速的本本族开得心惊肉跳。最惊险的就是开到小道上,星儿下去问路门没关,钟钟让我去关门,我估计当时在神游呢,于是手刹和P档都没动,就跳下车了,没想钟钟也下了车,只见小蓝车顿时以10码的速度无人直直的向前面一车撞了过去,吓得我和钟钟一左一右的狂追着车,星儿在旁边已经呆了,以为看到了“上帝发疯了”的电影情节,旁边的路人也都在惊叫。我心中一凉,闪过无数个以我名义买的保险够不够的念头,一边最终奋力硬是伸手拔住了P档。这件事成为我短短几日驾车生涯的标高。钟钟和星儿逼我不如自己交代,以妨他们说出去更搞笑。好吧,写就写了,谁怕谁! 第二是Bio Bay之行,全球有五个生物光湾,其中三个就在波多黎各。一早前看网站也想不出是怎么样的。等日落了Kayak船队出发,费力划过茂密周折的从林后,一小时后终于到了豁然开朗的生物光湾,总算我们运气后来几天很好,没有月亮没有下雨,一片海荧光生物闪闪发光,黑夜中桨过之处片片荧光,把手伸下去,整个手臂立时流光泻金,洵洵生辉,像我整个人有了魔法一般,只是现在禁止游泳了,不然一跳下去是何等光景啊!天地造物之奇妙总让我深深折服,回程时已是漆漆黑夜,寂寂无声,唯有一路星光流水送我上岸,谁知那多少神妙尽数掩在林中。 第三是日光浴,觉得这算是第一次体会mindless,就躺在沙滩上,脑子里什么也不想,放真空,发觉实在是很美妙的事,一晃就是几个时辰,时间好像都没有意义。海滩就是用来游的,沙滩就是用来躺的,暴殄天物就是犯罪。 自从伦敦回来,我变得害怕旅行,我怕旅行地太过频繁造成的审美疲劳,我怕自己将来失去了见到新风景的激动,我怕自己和自己某天说“嗨,这里不过如此”。有朋友问起旅行的意义,我以前一个人旅行时曾想过,觉得旅行是一种状态,让人变得敏锐,精简,感恩,随遇而安,生活在别处。而今我回信的时候想着旅行不是一个人的事,是让你听听生你养你的广袤世界的脉动,在一脉相承的自然与人文中体会什么是休戚与共,万物有灵,有一种会心的快乐。就像趁这次机会终于看完的The Alchemist中说的那样:Everything on earth is being continuously transformed because the earth is alive…and it has a soul. We are part of that soul, so we rarely recognize that it is working for us. …He learned the most important language in the universe: love. One is loved because one is loved. No reason is needed for loving. It is true that everything has its Personal Legend, so each thing has to transform itself into something better, and to acquire a new Personal Legend. Love is the force that transforms and improves the Soul of the World, because when we love, we always strive to become better than we are. May 06 猛虎与蔷薇 (话多,慎入)我喜欢上与entrepreneurship相关的课,因为我向来是喜欢entrepreneur的。特别是以前作项目认得一些创业者,采访过一些又看过一些人的传记后,就更加敬仰。总觉得和这群可爱可敬的人相比,好多人的痛苦也算不得痛苦,好多人的成就也算不得成就。转折点是我大学某晚呆在3108自修,却不知道晚上是易趣网的讲座。所以那一天意外见到了邵亦波,从那一刻起就被雷到了,有了花痴一样中学时代追星的感觉,对商业徒然有了兴趣,改变了我的轨迹。到现在我还想着为什么有这么完美的人呢!谁说老天是公平的呢,老天绝对是厚此薄彼的。
然而却是到了现在我才说得清楚一些为什么喜欢这些人,因为他们大多是有着真性情和大智慧的那一类。
真性情的人敢爱敢恨,有勇气,能直面现实。每每提到性情中人总是会想起老王和棍子,他们俩都有一句相同的名言。
老王和我一个analyst class,特别聊得来。有一次集体training,晚上出去游泳,然后大家吃吃喝喝的陆续去睡了,只有我和老王神聊上了瘾,在沙滩椅上聊到了凌晨四点,聊了什么现在大都忘了。只记得老王的名言:“我去作XXX事好了,难道我会死啊?”反正不会死,就硬着头皮上一下。我特别欣赏老王,一来他是个全才,数学少年班的脑子加上特别完整的人格,二来就是他内心底里这种不是太把自己当回事,没有许多面子顾虑的性情。老王要结婚的前日,我笑他说:“24岁芳龄,你这就嫁拉?”老王装作一脸苦闷地低着嗓子和我说:“唉,小维同学,其实我早早定下宏伟的人生计划,就是29岁我功成名就的时候风风光光娶妻,可不是像现在这样啥都没有就结了。”结果老王同学一骑绝尘,25岁时更是有房有车有新工作,我们望尘莫及,所以至今都气愤不已。老王轻描谈写地和我说他找了新工作也让我佩服不已,他不占升职的名额,和老东家好聚好散,在家里硬是作了几个月家庭妇男,苦苦钻研喜欢的另一个与以前毫不相关的领域,自费去行业大会结识相关人士,最后真的成功了。现在老王有喜欢的事业,特别投入。我还特别想念当年有一段时间他为了表示对我们那个魔鬼项目不满,天天蓄胡示人,说着“我本是诗人,却不幸沦落到这一行”娱乐大家,让经理没折的样子。
棍子出身军队,在大学里是个混混。我却和棍子作了哥们,可能我也自小有点匪气,当时对特别有进取心的男生反而很害怕,而棍子却是一个可爱的流氓。有一次棍子要追我们系的系花。我还想帮点忙,不想棍子说自己会搞定。我十分惊讶,问他是如何出手。棍子说就晚上跑到她教室门口,等她下课出来,和她借一步说话,把她堵到墙脚,然后说“那个谁,我们搞个对象好么?”我到抽一口冷气,说你就不怕被拒绝么,棍子耸耸肩说:“那有什么,我们那家乡都是这样表达的。再说被拒绝难道我会死么?”
就是这句“难道我会死么”最得我心,很多时候,就退不到那个份上。老王和棍子却想得豁然,或者说与丢面子相比,他们更没法忍受自己端着去白白流逝一个机会。
所以也特别喜欢康熙来了,喜欢小S,喜欢蔡康永,一个让人不能端着的节目。小S够辣 (婚后好像也收敛了很多),恬不知耻的可爱。而康永,他的LA流浪记让我在复习会计时当调料看笑破肚皮。他的人和主持,不愠不火,亦正亦邪,极有厚度。
与真性情相比,大智慧却是要靠时间修炼,平时若能偶有吉光片羽的刹那,已是受用无穷。OB课里大家都学了很多decision making bias,但是知道是一回事,做到又是另一回事。和自己说要放下,要放得下。李安在卧虎藏龙中借李慕白说“紧起拳头,你只有你自己,松开掌心,你就有全世界。” 释怀和开放,我觉得算是智慧的开始。
以前和朋友们作过一个项目,想采访一个在海外读书工作的华人,德里希介绍了他朋友Bea。Concall之前我问这是个什么样的女生。德里希好像突然词穷,最后只发我一篇她写的类似自传的东西,说你自己看吧,我觉得她比较“拙”。读了文章,采访过后,我觉得“拙”实在是一个很精辟的总结,不像别的被采访者总显得过分敏锐,她却不经意地聪慧在拙朴,不是装谦虚,却对复杂的世界保有事实求是的迷茫和天真的探索及热爱。颇有点像渡边淳一写的《钝感力》,遇上“拙”的人,实在有像发现未经开采宝藏般的惊喜。
最近有机会又采访entrepreneur,问起他们要找什么样的人这类问题。突然看到一位创业者朋友的nick改成: “坐下来可以读书,站起来可以杀猪”。实在太绝!这种要求好奢侈,但若可以作到像农民般务实,又像诗人般怀有理想自然是最好不过。
到了最后,是不是都在两元中寻找一个度呢:正与邪,灵与肉,理想与现实,理智与情感,个人与社会,开放与固守,敏感与钝感,有着强烈的自我,却又能轻轻地把自己溶进万物。。。近来偶而重看余光中先生的《左手的掌纹》,读到一则“猛虎与蔷薇”,顿时觉得先生把我想的和没想到的都说了出来。
英国诗人萨松有一句不朽的名句:In me the tiger sniffs the rose,先生译作,"我心里有猛虎在细嗅蔷薇"。先生的注解如下:
猛虎象征人性的一方面,蔷薇象征人性的另一面,而“细嗅”刚刚象征着两者的关系,两者的调和与统一。原来人性含有两面:其一是男性的,其一是女性的;其一如苍鹰,如飞瀑,如怒马;其一如夜莺,如静池,如驯羊。所谓雄伟和秀美,所谓外向和内向,所谓戏剧型的和图画型的,所谓戴奥尼苏斯艺术和阿波罗艺术,所谓“金刚怒目,菩萨低眉”,所谓“静如处女,动如脱兔”,所谓“骏马秋风冀北,杏花春雨江南”,所谓“杨柳岸,晓风残月”和“大江东去”,一句话,姚姬传所谓的阳刚和阴柔,都无非是这两种气质的注脚。两者粗看若相反,实则乃相成。 有人的心原是虎穴,穴口的几朵蔷薇免不了猛虎的践踏;有人的心原是花园,园中的猛虎不免给那一片香潮醉倒。所以前者气质近于阳刚,而后者气质近于阴柔。然而踏碎了的蔷薇犹能盛开,醉倒了的猛虎有时醒来。 人生原是战场,有猛虎才能在逆流里立定脚跟,在逆风里把握方向,做暴风雨中的海燕,做不改颜色的孤星。有猛虎,才能创造慷慨悲歌的英雄事业;涵蕴耿介拔俗的志士胸怀,体贴入微;有蔷薇才能看到苍蝇搓脚,蜘蛛吐丝,才能听到暮色潜动,春草萌芽,才能做到“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天国”。在人性的国度里,一只真正的猛虎应该能充分地欣赏蔷薇,而一朵真正的蔷薇也应该能充分地尊敬猛虎;微蔷薇,猛虎变成了菲力斯旦(Philistine);微猛虎,蔷薇变成了懦夫。 完整的人生应该兼有这两种至高的境界。一个人到了这种境界,他能动也能静,能屈也能伸,能微笑也能痛哭,能像廿世纪人一样的复杂,也能像亚当夏娃一样的纯真,一句话,他心里已有猛虎在细嗅蔷薇。
愿我心中,常有猛虎,细嗅蔷薇。 April 27 Once in the middle of nowhere终于与Grace一起重回了一次Beloit,一别已近八年。犹记得当年我下了飞机收拾停顿,晚上出来对着大片草坪,座座古屋的情景,觉得一切如此不真实,就此与中国隔了一个大洋,那时我不到二十岁。听到校训“Reinvent yourself”那一刻时莫名的激动,仿佛就此无限自由,天高任鸟飞。 那一种Liberal Arts Education的精神就此深深地注进我心中。典型美国的中西部小镇,丝毫没有上海车水马龙的都市风情,说穿了什么都没有, we were literally in the middle of nowhere,记忆中只有青青的草地,永远的牛仔裤和跑鞋,周末硕大的omelette, 和那一条走过千百次从食堂到图书馆的小径。那一时太纯粹了,生活中除了吃饭睡觉只有读书和打工两件事。
车子开到Chapel St.时看到开放的校园和那两个熟悉的土丘,两人都好激动,终于回来了!我们或许变了很多,但这里除了一幢在建的科学楼,几乎什么都没有变,时间像完全停止了一样。只听得grace从图书馆出来一个劲地说unbelievable, unbelievable! 重新走上那些小路,成堆的旧幕重现:第一次住进co-ed, 早上旁边冒出一个男生一起和我刷牙,说How are you时的好笑,第一个周末在图书馆的角落绝望地奋力阅读500页的Uncle Tom’s Cabin; 第一次收到满是红笔的作业批注: You don’t know how to write; 在地下室找Ian谈话时止不住的眼泪,他温柔的目光和递过来的纸巾; 每一次法语课dictation完全找不到北,望着Jack发呆:what the hell are you talking about??? 对着图书馆里成堆的WSJ写分析时的无知懵懂; 站在台上present美中台关系final paper时止不住发抖的紧张; 暑期凌晨四点档在保安处值班时面对一大堆call in和security check的手忙脚乱, 深夜顶着从未见过的暴风雪一深一浅地走回宿舍,头一回发觉同性恋男生是如此可爱,见识了黑人发酒疯可以要人命。。。
走进Warren的办公室,他还把我们三个的照片高高地放在书架上,这么多年他都这么喜欢中国学生。走进新的科学楼参加教师颁奖礼时,旁边掠过一个略显苍老的身影,我呆了一下:Professor Shields, is that you? Phil也很吃惊地看着我好几秒钟,搜索着这是哪一个学生。 我一直记得他的机敏洞见,他作的棒棒鸡和他两个无比精怪的女儿。无缘上他的课,可我却没来由地喜欢这位哲学教授,之前遍找一圈教学楼找不到他的办公室,却在这一刻撞到了!Host mother Bonnie几乎也没有变化,还是带我去吃一样的Chinese buffet,还是一年接一年地host中国女生,领养孤儿,为社区新建收容所,不收取任何回报。就是这样一位单身老太,还在工作,却永远都那么高兴,那么热情,让我觉得在这里总有一个亲人,可以随时和她回家。
我对这个小镇始终深深感激,这里的一段时光对我影响深远:淡泊的自处,对人的温情,欣赏不同的事物,说你行你就行的阿Q精神,还有那个倍有鼓舞力量的美国式拥抱。。。 April 20 与蒙克一起呐喊周末小连提议去看蒙克画展。虽然下着大雨,我却欣欣然。一是好久不去Art Institute,二是对神秘的蒙克颇有兴趣。我对这位画家的记忆只停留于其名画“呐喊”。因为那也是一幅令人过目不忘的惊世之作,还清楚的记得大学时郑元者教授对此画的推崇和点评。
不得不说这次办的“Becoming Edward Munch: Influence, Anxiety, and Myth”是我近年来看过的少见的成功展览。主办者非常用心,不仅把蒙克各个阶段以及各个主题的画逐一列出,更列出了同一时期对其有重要影响的其他画家作品,还有每幅作品木版石刻等不同画法的介绍,看得很三维,很透。
作为二十世纪现代表现主义绘画的先驱,蒙克的画风带有挪威人生来的单调,压抑,阴沉,也有精神病倾向中涌出的绝望,孤独和瞬时的解脱,还有一种现实主义的逼真和不设防。他画的主题有限,使用的背景也就是几种,甚至人物的脸型和表情都一直很单一,但是一路从Melancholy, Anxiety, The Femme Fatale, Sick Child, Nature等主题下来,可以清楚的看到蒙克从一个青涩少年急于摹仿大家到逐渐寻找到自己的历程。渐渐地,使用的色彩,人物,背景都变少,越来越简单抽象,尤其是木刻后只留下若干简单的线条,而后色彩主题又慢慢丰富起来,隐隐有大家之风,形成运用自如的通感。中后期作品的意境格外耐人寻味。尤其是那幅月夜(Moonlight), 这乡村背景蒙克反复使用,一开始在Melancholy主题上是一种朦胧忧伤的味道,后来加了不同的女主角,或沉默或奔放,又是另一种味道,最后在Nature时期,索性没有了人物,只有一方静静的光影池水,却竞觉得也不输给梵高的星夜。
依然觉得“呐喊”(Scream) 和Anxiety是他的至高成就。创作呐喊时,蒙克描绘了一种世界末的恐慌心态:“I was walking down the road with two friends when the sun set; suddenly, the sky turned as red as blood. I stopped and leaned against the fence, feeling unspeakably tired. Tongues of fire and blood stretched over the bluish black fjord. My friends went on walking, while I lagged behind, shivering with fear. Then I heard the enormous, infinite scream of nature.” 令我觉得折服的是我相信无论谁走到这幅画前停留片刻,便会产生一种通感,你会仿佛听见那种声嘶力竭的尖叫,看见那个人的梦魇,而那一片混淆动荡的天河和道路像是要把你席卷吞噬。换言之,这是一幅可怕的作品,你不想多看但忍不住再看,那失真人形的表情强烈地刺激着视觉神经,哪怕变成了黑白石刻也丝毫不减其力量。人类的孤苦,宇宙的无垠,生命的焦灼,恐惧和无奈全聚集在这幅画中,淋漓尽致,毫无掩饰。若不是对人心的参悟,没有感受众生的呼吸与痛苦,哪可能拥有这样的笔力。
回程的路上,小连及几个朋友问起现在有谁会让你有兴趣读其传记。我们想了想,都没有。有些名人离我们太遥远,真的给一本传记,我也懒得看。想想没有来看蒙克展之前,对他的了解和看后差异甚大,一个人短暂的世界就可以丰富至斯。而平时若不是因缘际会,我怕是既没有兴趣,也没有容量去好好了解一个人。
每个人的表达方式又是如此不同,有的人善用文字,有的则用绘画,摄影,歌曲,方言,动作等等不一。我们不能强求每个人用一种自己习惯或擅长的方式,然而我们也难下功夫去真的了解不同方式背后的心灵悸动。有一刻,注定是孤独的,就如蒙克的一幅画名:Two Human Beings. The Lonely Ones. 古今中西许多的艺术作品难免涉及人之孤独这永恒的主题。鲁迅在他的《呐喊》自序中就曾写过:“独有叫喊于生人中,而生人并无反应,既非赞同,也无反对,如置身毫无边际的荒原,无可措手的了,这是怎样的悲哀啊,我于是以我所感到者为寂寞。”
“知音少,弦断有谁听”的感受是真切,但终究有些孤芳自赏。而真的惺惺相惜的相知之乐需要不时的问候,回应,切磋,言欢,最好有一刻彻底忘了自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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